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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席卷全身。

    沈枫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恼火、却又觉得无比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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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情地只吃葡萄口味的曼妥思,还要分享给他。

    殷思秋是为了去买耳机,才摔伤了腿。

    殷思秋实在太好懂了。

    然而,距离他生日,才过去没有几天。如果强行要说,它也可以称得上算是一份生日礼物。

    执着地跟着他这个边缘人跑,千方百计地试图和他搭话,看他眼色。

    等高考完。

    过后再仔细想想,大抵是因为,他父母就是为了准时给他过一个生日,才出了车祸。现在,又有一个人,要因为送他生日礼物而受伤吗?

    霎时间,一阵心悸涌上来。

    高考完。

    ……

    沈枫决定放弃抵抗。

    沈枫:【嗯,我从来没考虑过去北城。】

    潜移默化之中。

    他放下手机。

    他明白。

    两人共处了大半个初中,高一分班分开一年,高二又重新做回同班同学。

    这种漫不经心被悄然打破。

    生气到竟然能意外说出话来。

    只是,架不住一卷又一卷的曼妥思,从旁贿赂而来。

    那一刻,耳机就躺在他口袋里。

    泰半个学生生涯,小姑娘像是一道影子。

    小心翼翼,悄无声息,却又如影随形。

    沈枫站在教室门外,听到了殷思秋和丁晴的那番话。

    有些事,悄然而至。

    他只用随便一猜,就能猜出来。

    生气到冲殷思秋发火。

    携雷霆万钧之势,誓要水滴石穿。

    契机也很奇妙,就在上次殷思秋给他送耳机的时候。

    他无法接受这件事。

    沈枫也没有想到,殷思秋那么执着且长情。

    可是,他早就是孑然一身的鬼,年纪尚小,很多事又自顾不暇,给不出小姑娘任何答复,只能这样不咸不淡、状若无事地继续下去。

    沈枫:【你呢?是准备留在海市了吗?】

    多年的陪伴,终归是叫他看在了眼里,落进了心尖。

    像是一粒粒小石子,拼命敲击着石墙。

    沈枫脑子聪明,很多事,只消稍一眼、就能领悟。

    再多借口,连沈枫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

    可是,若说殷思秋与旁人一般,只是一个叫人浑不在意的角色,她一厢情愿讨好他而受伤,又与他何干呢?又怎么会让他气急攻心,大发雷霆到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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