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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席卷全身。
沈枫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恼火、却又觉得无比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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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地只吃葡萄口味的曼妥思,还要分享给他。
殷思秋是为了去买耳机,才摔伤了腿。
殷思秋实在太好懂了。
然而,距离他生日,才过去没有几天。如果强行要说,它也可以称得上算是一份生日礼物。
执着地跟着他这个边缘人跑,千方百计地试图和他搭话,看他眼色。
等高考完。
过后再仔细想想,大抵是因为,他父母就是为了准时给他过一个生日,才出了车祸。现在,又有一个人,要因为送他生日礼物而受伤吗?
霎时间,一阵心悸涌上来。
高考完。
……
沈枫决定放弃抵抗。
沈枫:【嗯,我从来没考虑过去北城。】
潜移默化之中。
他放下手机。
他明白。
两人共处了大半个初中,高一分班分开一年,高二又重新做回同班同学。
这种漫不经心被悄然打破。
生气到竟然能意外说出话来。
只是,架不住一卷又一卷的曼妥思,从旁贿赂而来。
那一刻,耳机就躺在他口袋里。
泰半个学生生涯,小姑娘像是一道影子。
小心翼翼,悄无声息,却又如影随形。
沈枫站在教室门外,听到了殷思秋和丁晴的那番话。
有些事,悄然而至。
他只用随便一猜,就能猜出来。
生气到冲殷思秋发火。
携雷霆万钧之势,誓要水滴石穿。
契机也很奇妙,就在上次殷思秋给他送耳机的时候。
他无法接受这件事。
沈枫也没有想到,殷思秋那么执着且长情。
可是,他早就是孑然一身的鬼,年纪尚小,很多事又自顾不暇,给不出小姑娘任何答复,只能这样不咸不淡、状若无事地继续下去。
沈枫:【你呢?是准备留在海市了吗?】
多年的陪伴,终归是叫他看在了眼里,落进了心尖。
像是一粒粒小石子,拼命敲击着石墙。
沈枫脑子聪明,很多事,只消稍一眼、就能领悟。
再多借口,连沈枫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
可是,若说殷思秋与旁人一般,只是一个叫人浑不在意的角色,她一厢情愿讨好他而受伤,又与他何干呢?又怎么会让他气急攻心,大发雷霆到拂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