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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开卧室的窗户,倚着飘窗点了支烟。
如果你要出国,我们就不要再一起了。
可事实上, 当宋易晟捧着他的脸, 目光里映着星辰, 他突然就舍不得了。他很想自己现在不是三十岁,而是二十岁, 这样一来, 他就可以‘不懂事’地说一个不字,用吵架, 用分手,用无理取闹来阻止这场看似肯定的分别。
“听他们说,你很早就在知名学术杂志上发表过论文了。我这些年一直在玩车,虽说学业没有落下,但其他的一概没有做什么。”
沈淮书回过神,摇了摇头。
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门边,他的手放在门把上,宋易晟就在门后的客厅。只要他拧下门把,走到宋易晟面前对他说一个不字。
换了衣服坐在床边,负责玻璃花艺坊的员工给他留言,说是已经可以开始动工了,他定了时间,明天去公司开会。
沈家身为书香世家,这方面肯定比别人要用功得多,而且资源好,想在杂志上发表论文并非是什么难事。
他觉得母亲去世后自己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不会再被感情牵绊了,在苏暮舟告诉他这件事后, 一直到现在, 他脑子里其实已经想了很多遍, 他觉得宋易晟出国进修是件好事。
结果到了最后, 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学问什么时候能做,但有的事情一过了年纪,就做不成了。”沈淮书说道。
回了家,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疲惫,他习惯了一个人, 前两天说就好了还是按照之前的房间睡觉。
他以为自己能够洒脱地说一句好。
他不小心折断了一支玫瑰,想起小时候母亲过世之后,一个人呆在偌大的家里却始终感觉到孤独无助。他只是想,不想再一个人了。
想到这些,他愈发感觉到头疼。
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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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一步一步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来,从小当一个无聊的大人,有什么意义?
“我的论文快要发表了,可能下个月吧。你有自己的事业,有优秀的学历,我不想再原地踏步安于现状了,我想追上你一点,哪怕只有一点点。”
和做学问相比,沈淮书倒觉得自己过去的人生缺了很多,那些少年时期的青春热血,他一样没体验过,就像宋易晟觉得自己什么没做,他也觉得自己什么没做。
再打开邮件,他发现这段时间堆积起来需要处理的事情已经有很多了。下半年以来,和其他企业的合作在不断增多,需要他出面的场合也在增加,这样一来,以前的清闲时间就不复存在,他也要每天穿着西装去公司处理事情了。
就像是小时候喜欢的玩具,大人不给买,等到了自己有经济能力的时候再买,意义就不一样了,兴许还觉得没什么意思。
“别人一直觉得我就是个纨绔子弟,光有一个聪明的脑子,仗着姓宋的身份在学校横行。以前不喜欢听别人这么说,现在想想,他们也没说错。小叔叔,我太喜欢你了,但是我又怕我配不上你。”宋易晟站在路灯下,手指轻轻摸了下沈淮书眼下的泪痣。
宋易晟一定会妥协的。
上半年他在公司提过,今后主要发展国内项目,至于国外还没有相应的准备,贸然进驻只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宋易晟捧住沈淮书的脸,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我问了曾宇妃,原本她是让我晚一些再告诉你的,但我仔细又想了想,其实已经瞒你很久了。小叔叔,等下学期毕业,我就要去国外读研,大概率还会读博。你会支持我的,对吗?”
沈淮书想要安慰他。
凭借宋氏如今的地位, 宋易晟有必要让自己的能力更具说服力, 要不然, 以后怎么服众?董事会那些人一个比一个精明, 巴不得看到他是个没本事的小纨绔。
床头的玫瑰花香四溢,他把手伸过去,轻轻抚摸着花茎。
沈淮书觉得自己不能用感情来拖累他。
他对自己说,或许应该往好的方面看,周玦说的对,如今交通发达,去哪都是几个小时的事情,不存在见不到面。可他越是这样安慰自己,越是感觉到不安。
他想到那天的烟花, 又想到星期天的白玫瑰。
宋易晟很少露出这样的神色,自从认识以来,这个人从来是自大的。你或许可以把这种自大称为无知,称为轻狂,然而少年轻狂才是本色。
可他也无法笑着说出好。
沈淮书觉得自己做不到,他无法也不能让自己成为宋易晟的绊脚石。
世界上没有不会败的玫瑰,也没有不散的宴席,我爱你三个字的保质期或长或短,月老的红线扯地太长也会断掉。
他能说什么呢?一个人有上进心是好事, 想要走更远的地方去进一步充实自己更是好事,难道要让他说不行,要让他凭借着喜欢二字把对方绑在这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