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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周楷之虽然好笑,但不违和,那天戴脸基尼也是,虽然看上去挺沙雕,却像是他能做出的事儿。

    辣眼却熟悉的标题,曾经出现在自己梦里的绿色怪物,摆着羞耻姿势的男主角,都曾是勾起他欲望的浮钩,以至于现在看到这些元素,右手还条件反射地想往身下探。

    他走了一会儿慢下来,忽然在一个旧书摊前站住了。

    他收回竹签,低头想再挑一个,忽然被周楷之按住后脑。

    周楷之:“你吃不下了,那我吃。”

    到处撒泼打滚调皮捣蛋的童年是他的童年,不是周楷之的,周楷之的童年只有苦,周家也不会给他买成本价只有几毛钱的廉价玩具。

    戚然:“不好吃。你能不能别买了,这一大堆你都没吃几口。”

    拜这半颗虾球所赐,他又开始打嗝了!

    这一点,也在他背周楷之时得到了印证——其实这人没有看上去的那样弱。

    “啊——”周楷之张开嘴。

    让自己出柜的,让周楷之自杀的,那本淫秽漫画。

    它出现在醴城了。

    摆在最角落里的一本书的封皮吸引了他的注意,他直勾勾地盯了很久,伸手将它扯了出来。

    芝士糖浆从虾球空心流出,戚然回过神去舔,脸色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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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吃完糖葫芦。”戚然实在吃不下,却还是在周楷之软磨硬泡下尝了一根须子。

    有些东西总能唤醒尘封的记忆,比如音乐,比如味道,一首老歌能把人带回从前的时代,一道家乡菜能令人想起故乡。

    买玩具后悔了吗?自杀后悔了吗?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悔了吗?

    可惜他手上还提着周楷之买的小吃,而他也是这时才想到,这还是一本成功陷害了周楷之的漫画。

    明天可能休息哦

    第七十六章 记忆重现

    怕死,但不后悔。

    他忽然想到,周楷之也许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放松过。

    有一颗山楂没有去籽,在戚然舌尖硌了一下。

    用周楷之的话说,回村执教是他第一个自主的选择,他没有后悔。

    戚然看了他一会儿,妥协地喂进了他的嘴里。

    就不能给这人好脸!

    安静沉稳也是,也许大部分时间他见到的周楷之都是坐在桌边看书喝茶,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固有印象,但其实周楷之也有活泼的一面,也会买些小孩子才会被吸引的玩具,也会心情不好乱花钱,在乱糟糟的夜市上一掷千金。

    再长大一些,省城的世界对他来说就成为了一种挑选,家人总是默认把更好的摆在他的首选位置,就像一桌子菜,他吃到的全都是完好无损的,而拍烂的那盘黄瓜,早就被人做主退回去了。

    戚然觉得自从认识了周楷之,他就该把名字倒过来念,一点就着!

    是那本小黄漫。

    脱离了肉体与世俗的牵绊,两个灵魂的选择才是最真实的想法,只管爱就好了。

    旧物也同样如此。

    周楷之叼着虾球凑上了他的嘴巴,他下意识咬住一半,周楷之轻轻贴了贴戚然的唇瓣,咬下另一半直起身,一脸得逞的笑。

    她说她知道,如果活着,石头不会像现在这样爱她。

    戚然不禁想起不久前和阿鹃的对话,他问阿鹃后悔吗,阿鹃摇了摇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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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封皮褶皱不堪,甚至还带着一层薄灰,但当戚然看见那个熟悉的封面插图时,一下子就想起了无数个靠它入眠的夜晚。

    戚然听他要吃,摘下一个袋子,用竹签插了颗爆浆虾球,递给周楷之。

    周楷之在身后笑着叫他,他实在不想理,快步走到前面安静的街上,这里出了美食街的范围,卖的都是些生活用品,穿的戴的,样式繁多。

    那他其它的选择呢?

    又有人举着一把烤鱿鱼穿人群而过,停在戚然面前的果然是周楷之,两人挤出人潮找了个空地,周楷之挑出一串送到戚然嘴边。

    就像石头说的,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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