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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他没说自己是莫名其妙吃菲欧娜的醋才有此一举,只道自己年少轻狂想出去占山为王,自立门户,结果被残酷的现实教育了一番,所以在林臻找到他后就灰溜溜地跟着回来了。

    林臻内心十分震惊,这比他看过的所有小说、演过的所有电影都要不可思议,但他没有表现出惊诧来,只是耐心地听这个自称叫袁缘的少年拉拉杂杂地讲述。

    “我本来以为就这样当一辈子熊猫了,结果十月份你出差在航空港被黑粉骚扰,我偷偷用你的光脑上网,发现很多人造谣生事说话很难听。我当时气不过,想反驳但打字很不方便,然后忽然就变成了人……我不敢告诉你,也不敢和别人说,怕被当成妖怪抓起来……”

    把自己的一切和盘托出,袁缘还是有点忐忑,加上醒了酒,光着身子半天有点冷了,便控制不住地微微发抖。

    而且林臻衬衣西裤衣冠楚楚地坐在沙发上,自己则不着寸缕地暴露在他的视线之下,对比实在太强烈。虽然大家都是男人,还是让袁缘生出几分羞耻之心,他不敢提要求,只能用胳膊抱着身体蹲在地上,尽量挡住自己的隐私部位。

    林臻在那具光洁匀称白得发光的身体上扫了一眼,也觉这样有些不妥。

    严谨点说,袁缘并非完全赤、身露、体,脖子上还系着一只红色的丝绒蝴蝶结。但正因如此,红白对比强烈,画面比大尺度的限制级电影还要刺激。

    林臻移开视线,及时勒住自己发散的思绪,随即起身走到衣帽间,随手取了一件长款风衣,出来递给袁缘:“先穿着。”

    是自己每次偷玩光脑都穿的那一件。袁缘如获至宝,赶紧接过来披在身上,系上腰带,然后把半张脸埋在宽大的衣领里,悄悄吸了一口熟悉的味道。

    林臻眉锋微挑,看这样子是个惯犯了。

    他的风衣对少年来说显然宽大了不少,衬得整个人越发小小一只,青涩又无辜。衣摆底下露着一双赤足,踩在浅啡色的长毛地毯上,由于久不见阳光,脚背白得能看到青色的血管。脚趾肚圆圆的,灵活地动了动,像十只调皮的小玩偶。

    袁缘身体暖和了,心里也安定了不少,他便继续往下讲。

    “……今晚跨年夜,安德鲁大叔他们都回家了,你也出门和朋友过节去了,我想自己庆祝一下,就变成了人。我没干别的坏事,就在楼下偷偷喝了半杯你的红酒,然后到卧室玩光脑,没想到你会突然回来,没来得及躲。”

    说到这里袁缘还有点小委屈,他哪里知道林臻过个节还存着让他现形的心思,居然会杀个回马枪,太不讲江湖道义了。

    “行了,之前的事就算了,我不会追究。”林臻不禁唇角微扬,见袁缘抖了抖毛耳朵,觉得挺有趣,忍不住伸手轻轻弹了一下,“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袁缘觉得又痒又麻,一下子红了脸,心里暗暗使劲,憋了一会儿才把熊猫耳朵收回去,变成人类的耳朵,然后茫然道:“我也不知道,我现在算熊猫还是算人?我能干什么呢?”

    紧接着警惕地加了一句:“你刚才说了不会丢了我,不能反悔!”

    在这个世界上林臻是他唯一可以倚仗的人了,他必须抓紧这根救命稻草才行。

    “当然。”

    林臻很清楚如果这件事传出去,那后果必然不堪设想,有些事哪怕以他的身份地位也没办法解决。

    袁缘要是被人抓走或受到什么伤害,那是他不愿看到的结果。

    林滚滚以前是他家的熊猫,就算现在成精能变成人了,那也是他的人,绝不允许其他人来插手干涉。

    想定之后他便道:“那么我来安排。我找人给你弄一个身份,挂在我的户口上,用你自己的本名。对外就说是我父亲一个朋友的孩子,家里出了变故没有其他亲人才来投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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