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太阳神的金车(5)(2/2)
与他身处同一时代,不知道是否是有幸,抑或只是个过路人的一瞥。
说真的,我的母亲只希望一个强壮到可以扛起一棵树的儿子,而非一个飞舞羽毛的废物——她说那是乡绅儿子的工作,而我越俎代庖只会丢尽他们的脸面。
就像扔掉我二十一年狗屁的生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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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五日
“科学家”的确是荒诞的一群人,人们不知道他们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他们就套上燕尾服跳上舞台,挤掉诗人们时代称颂的爱情和神话,他们挥舞着手里薄薄的一份纸,大声地宣布一个个匪夷所思、难以理解的事情——他们说那是事实,除了他们谁知道真相呢——但谁又能否认他们在无知的权贵的眼中是一个红通通的苹果?
我认为,我肯定没有什么问题,那么有问题的就是约瑟夫。
这是伟大的诗人的预见。(这个观点惠曼于《民众报》刊登的文章上可见——编者注)
我想,我挺有诗歌品鉴的天赋?
但这并不表示我讨厌吉米,若是没有他,我还无法接受正经的教育,也就没有二十一岁的礼物和一次逃出来的机会。
我当时气急了,摔门让约瑟夫抱着他的猴子滚,也许还说了马戏团小丑之类的话。但我之后不大记得了,我只希望莫丽太太不会听到我们的争吵,以为我欺负了她的侄子。
我们在海伦酒馆门前分别,我目送他沿着伯纳德走过的大街远行,才发现这朵玫瑰似乎过于消瘦,犹如失去了露水的滋润、泥土的养分,又被阳光过度的照耀
我一时竟然对他没有爱恨,仅仅想要感叹:世间,此人。
我也会摆脱和一群猴子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疯狂的生活。要不是约瑟夫粗鲁无礼地闯进门挟走他,我已经开窗把它——那只龇牙咧嘴喷我面包的猴子——扔进伊森河。
世界大概改变了一点——罪恶的形式改变了:更加虚伪、谦卑、致命。
兴许这是对他们的前辈“火难”的补偿?
虽然我在蒙特利仍然做着面包房的工作,但不远了,我将脱胎换骨,彻底与那二十一年的愚昧、粗野生活割裂。
呵呵,我想起伯纳德的一句诗:不要行走在刀锋/尤其是玫瑰/
顺带一提,哈迈尔此篇日记的墨水越写越淡]
但是吉米什么都不用干,就有他的富有的乡绅父亲给他安排拼字课、文学课、乐器课、礼仪课我父亲从小和那位乡绅一同长大,毕竟我们从祖辈开始就是乡绅家族的厨师,那位乡绅就允许我父亲唯一的儿子,就是我,陪同吉米学习。实际上,吉米的学习能力差得跟他的身体一样,倒像是我一个人在学,而他只是个旁观者。因此我总有种错觉和幻想:如果我是乡绅的儿子该有多好,那这一切就都是我理所应当的。而可怜的吉米,他会在出生的时候就夭折——被我母亲用脐带憋死。
而约瑟夫竟然为了一只马戏团猴子与我争辩,说它的智力只有七岁——天啊,这些所谓的动物行为学家是疯了还是瞎了?它只是一只猴子,智力再高也只是一只猴子,长毛的四脚兽!
非常差。
契维诺那身玫瑰色的优雅皮囊几乎要被自己内在翻腾的情绪所烧毁真有趣不是么?他对于情人不吝啬自己的诗人的浪漫天赋——如果他有的话——对于朋友,他简直像是中世纪的领主,那种微妙的固执和占有欲。约瑟夫一定会喜欢研究这样的人的性格。
一大早睁眼就是被猴子注视的感觉很差。
我都能预见不用多时,人民会被一位先驱鼓舞、引导,占满现如今权贵的议会。
他坦白他们教会了它开门。
对他来说,真是一个坏消息——他额头的皱纹和他手边超过五杯的威士忌。
不,不过是权贵炫耀的又一个舌尖话题,威吓群众又一个不可名状的神秘,何况那些所谓的“科学家”的空谈对于人们的生活没有什么影响:傲慢的权贵、嫉妒的中产、愤怒的底层;懒惰的酒鬼、贪婪的商人、淫欲的嫖客、暴食的那什么。
尤其它的毛沾满了我昂贵的蓝墨水。那是吉米送我的生日礼物——包括那支羽毛牌钢笔——庆祝我二十一岁生日,然后我在他庆祝后的四小时后就跳上火车来到了蒙特利,等不及跟他打声招呼,我可怜的小伙伴吉米,鳏夫乡绅的儿子,跟我妹妹一样大,但是羸弱得什么都干不了,我妹妹还能每只手拎一桶水、抡起斧头劈柴、爬树摘果子——瞧,乡下女孩。
很差。
在他们眼里我只配继承我父亲的厨师的身份,并且代代厨师下去,而吉米,可怜的乡绅的儿子,会继承他父亲的衣钵,又是乡绅,像我们的父辈,“重蹈覆辙”!
好吧,一人一猴联合“犯罪”,他们究竟是在培养猴子还是训练会开门捣乱甚至偷窃的马戏团猴子?
不明意味,但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