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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风的心情转换的快,这和他生活的环境有关,在孤儿院里,没有人会照顾你的心情,清风很小就学会了自我安慰。他想到李绩贵为英国公,钱财方面当然不用自己操心,官场里自己现在才十六岁,皇上给安排了个闲职,估计就是自己年纪太小的原因。

    清风从小立志想当个作家,十三岁时第一次在紫雨家看《红楼梦》时,紫雨的爸爸也说,这么小的孩子喜欢看《红楼梦》,长大以后至少是个文学青年,还真让他说对了,清风小说没少写,发表的只有几篇豆腐块大小的文章,时间久了,自己都有些灰心,作家是当不成的,倒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学青年。“现在我把《红楼梦》也剽窃出来,这回当个大大的作家,也算圆了小时候的梦。”

    正文 第四章 鸳鸯锦被

    自己从小背诵的诗词,现在总算有了用武之地,哈哈,大唐,我的剽窃大业就在这里开始吧!小时候老师就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自己的诗何止背了三百首,现在还不是吟不出来?

    清风可没觉着有什么可耻的,要剽窃《红楼梦》,你也剽窃一回试试?这还真不是一般人就能剽窃得了的。“曹雪芹写《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我争取一年就把它写完。”清风越想越兴奋,虚荣心作祟下,立刻提起笔就写。

    清风一个人在书房踱着步,看着各种稀奇的物件,心中酸楚,以前哪怕拥有这屋子里最便宜的一件东西,自己也不至于那么辛苦,不过以前是劳力,现在是劳心,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以后发展的方向可要把握好了。

    清风辍学后到夜总会弹琴,收入倒也可观,闲时练练书法,画几笔画,没成想得了富贵病——失眠症,清风躺在床上睡不着时,《红楼梦》就是他必备的良药,这些年读了不知道多少遍,读一读,不知不觉间

    烟儿倒退着出了书房,轻轻地关了门,清风揉了揉太阳穴,心想,豪门有豪门的烦恼,寒门有寒门的苦衷,以前就看着紫雨幸福,始终觉着自己不幸,现在看来,也不尽然,我若投生到寒门的话,现在大概得为吃碗饱饭而奔波,而现在却为老婆太多而发愁,当然,最关键的是我是一个女人,如果我是男人的话,说不定还很高兴呢!

    清风想着明天就能看见大唐的皇上李世民,既兴奋又紧张,千古明君啊,在皇帝群中一比,那可是天王级啊,随即神色一黯,天王级又如何?如果能选择,清风还会选择在夜总会里做个默默无名的钢琴手,也好过这让人莫名其妙的驸马。

    清风读完了高中,就没有上大学,倒不是没考上,而是没钱念,因为他考上的是一所音乐学院,四年大学下来,至少得二十万,紫雨倒是答应给清风钱,清风却不同意,因为清风不想欠紫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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