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1)

    第五章

    回家路上接了喻明亮电话去打斯诺克,喻明亮好心叫了两个模特来陪玩,周皓却一点提不起兴趣来,脑子里全都是陆文音的脸在打转,他问喻明亮:喻明,我看着像色令智昏的人吗?

    喻明亮的球偏了一点准头没进洞,他拿巧粉擦了擦杆子,有可能是,说不好。

    周皓给了他一脚,手机弹出消息,周皓扫了一眼:您关注的@陆文音开播了,快来看看吧~周皓找了个座儿戴上耳机,点开来看。

    陆文音回家换了件简单的纯色卫衣,卸没卸妆看不出来,艳丽的口红倒是擦掉了,换了个浅粉色的。周皓仔细看了看她的眼睛,想瞧瞧她回去有没有哭过,但不知道是不是滤镜美颜打太大的缘故,一点儿也瞧不出来。

    陆文音看上去很平静,讲的话言简意赅:

    第一,我不是情妇;第二,两个成年人,男未婚女未嫁,清醒理智的情况下在酒店,不管是盖着被子纯聊天,还是发生关系,都不违法乱纪;第三

    我国现行《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放照片出去的人,我知道你是谁,我劝你不要拿放视频或者更劲爆的照片出去来威胁我,我不害怕,而且我已经联系律师了,我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你好自为之。

    也劝告所有女性,性不可耻,如果有人拿这种事情压迫你、威胁你,不要在乎他们说的废话,站起来反抗,我们站在同一边。

    陆文音很快上播,很快又下播,不少看直播的人火速录频传到网上,周皓回过神来才发现喻明亮好奇坐在他旁边看完了全程。

    喻明亮没戴耳机,听不见声音,直播又没有字幕,完全不知道陆文音说了啥,不过这不耽误他跟周皓聊天:

    这妹子我认识,就前几天私密照上热搜那个。

    你看过照片?

    全网都是,想不看都难,不过也就露了个大腿和肩膀,再过分点得被夹,姑娘长得是挺漂亮,就是被骂得挺惨的。

    你没觉得她旁边的男人有点眼熟么?周皓说完站起来来了一杆,顺利进洞,完美。

    啊?喻明亮愣了一会,不过很快就想明白了,是你啊小周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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