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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之俞也很满意,乐以忘忧四个字听起来就很清新雅趣,不落俗套,兆头又吉利的很,挂在这大宅院里属实是锦上添花,让人一见便生欢喜之心。

    乐之俞之所以能注意到那儿,是因为那个被欺负的人,实在是太怪异显眼了。

    刚才还心存疑虑的商人终于挤到前面看到这一幕时,瞬时便被折服。

    “乐以忘忧。”

    虽说被架到高处收揽民心,是他一直所愿,但他涉世未深,脸皮尚薄,还做不到完全的心安理得。

    这天上掉的馅饼让乐之俞的心情顿时愉快了不少,尤其是听了文书说有几家豪绅财主想要买他的宅子,愿出高价时,那心情更是拨云见日,一下子开心了起来。

    “果然是个神仙人物啊。”

    那疤痕遍布交错,狰狞不堪,冷不防见了,真犹如活见了鬼似的叫人骇的脊背生寒。

    大家夸赞传颂的事情,其实都不是他的功劳。

    苏一告诉他今天云致雨要被吊在城门示众后,他想着来看看这个害他差点活活摔死的疯子落到什么惨样,好散散心中的闷气。

    可惜留在无忧谷的那些历年积攒的生辰礼不能带出来,要不然,养岭西大军养个三五年都不成问题啊!

    果然优秀的人都是相似的,宁远承和新朝太子两个人,都是能文善武,卓尔不群的人才,若能亲眼见到他们二人在一起比试比试,那乐之俞真是此生无憾了。

    只是这字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

    苏一把牌匾上几个龙飞凤舞的黑漆金字照样念了出来,高兴道:“公子,这朝廷钦使还挺有心的,把你的姓氏也给写进去了。”

    那里似乎在打架。

    青丹会是朝廷钦使围剿的,山贼是秦知亦杀的,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也是官府帮忙安置的,就连他当初在县衙门口那一番慷慨激昂的发言,也不过是投机取巧出风头想占些便宜,并非是为了什么大义。

    盛名之下,实难相符。

    “多谢诸位抬爱,多谢诸位抬爱。”

    当然,同以往众人看见县太爷的排场就回避如蛇蝎,躲的远远不同,乐之俞是被无数好奇仰慕的目光所包围追随,如追星捧月般簇拥着他前行的。

    都是迥然有力,洒脱自如,气势也很足,若不是事先知道这是朝廷钦使写的,他几乎都要以为这字是出自于秦哥哥之手了。

    想啥来啥啊!

    也不知这人遭遇了些什么,竟把一张脸毁成这个样子。

    不过乐之俞此时的注意力都被边缘处几个推推搡搡的人给吸引过去了。

    只一眼,便可心花怒放。

    乐之俞亦是不敢看,下意识的把头都偏了过去。

    结果刚出大门就遇上了奉命前来送牌匾的的县衙文书,据说,这牌匾是朝廷钦使亲笔所书,作为额外的嘉奖送给乐之俞的。

    既然想和秦哥哥成亲,聘礼可就少不了啊。

    也不是打架,应该是在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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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之俞含笑拱手抱拳,频频朝众人还礼示意,神色诚恳,姿态谦逊,半点没有居功自傲的轻狂模样。

    这模样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大跳,纷纷朝后退了几步,与他拉开了些距离。

    而那男子任凭威胁打骂,就是捂住怀里包袱不给,倔强的站在那里,犹如一棵被狂风卷席的枯树,脆弱又顽强。

    和他一样原本观望瞧热闹的外乡人也有很多,但在见到乐之俞后,也纷纷毫无例外的加入到了欢呼挥手的人群里,雀跃着大喊出声,希望能引起乐之俞的注意,朝看他们一眼。

    推搡间,有人趁乱扯下了那男子裹脸的破布,纵使是隔着这么远,乐之俞仍是看见了他脸上触目惊心的丑陋疤痕。

    乐之俞从小就希望自己得到很多的关注,可真到了这万众瞩目的地步,他又觉得心虚惭愧的很。

    他衣衫褴褛,头脸被破布层层包裹起来,只留了两只眼睛在外头,可这双眼睛,却又是亮的吓人,衬得他周围的一切都黯淡了下来,让人想不看到他都难。

    县衙文书本就对乐之俞极为的欣赏推崇,又见他得了朝廷钦使的青眼赏识,更是上杆子拍马屁献殷勤,知道乐之俞要去城门口,便忙着让抬牌匾的衙役们给他开道扬威,一路吆喝着到了这儿,好好享受了把官老爷的待遇。

    岭西苦寒之地,宁远承要养二十万的大军,又得不到朝廷的拨款支持,财力上肯定是艰难的,看他平日的衣着用度都是令行从简,想必为了筹措军饷也很费心力,那自己把这卖宅子的钱都当聘礼送给他,岂不是两全其美?

    有四五个人在拉扯叫骂,态度蛮横,呼呼喝喝的,像是要抢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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