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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毕,视线转向叶枕戈,打量其一番,道:“你与他同行,想必是他的‘同行’了。”

    “在下叶枕戈,此刻被兄台踩在足底,一败涂地颜面尽失的乃叶某的义弟沈初行。长兄为父,子不教,父之过,他的错便是我的错,往后一定严加管束,望兄台大量给他改过的机会。”叶枕戈恭恭敬敬施了一礼。

    “少爷……”少年愣了愣,不由揶揄道,“竟还是个贼偷世家。”

    少年眉一皱,刚要出声,叶枕戈却抢先道:“可否请教兄台大名?”

    此言看似说给沈初行实则是说给自己的;叶枕戈笑容温和,态度谦卑,又是道歉又是赔罪,少年非得理不饶人,便将脚移了开来。

    跟他交往越久越了解他没心没肺,做事不计后果,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叶沈二人身无分文,单灵知却不缺钱,可纵使吃喝不愁仍改不掉沈初行的坏毛病;自从吃了对方在果园偷摘的果子,被守园人领着一群狗追撵出三里地,单灵知再不肯信这人能改过,称呼亦从沈兄、初行,变为了“喂”。

    讲到此处,单灵知眼底终于浮现一丝惆怅和不安。

    “我们陪你同行。”

    称呼叶枕戈大名,单灵知觉得生分,然而又不喜“枕戈”二字,于是便称他叶兄,闹腾起来还会喊叶子。

    沈初行脸蛋还沾着地面蹭的灰土,扬了扬下巴道:“我陪你上山,你教我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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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少年皆容貌出众,叶枕戈如玉般温润柔雅,令人视之忘俗;单灵知如山般俊朗挺拔,令人不敢亵渎;沈初行……尚未脱女相,又被叶少爷“惯”得十足矜贵,跟在他们身边简直像离家出逃女扮男装的闺秀。

    毫无诚意。

    不打不相识,加之彼此年纪相仿,很快便聊得投机。

    “有何不可?”叶枕戈淡笑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初行欲改过自新结善缘,灵知便给他个机会吧。”

    “你瞧,”叶枕戈苦笑道,“笨贼也惦记我身上值钱的物件呢。”

    单灵知诧异瞧去,出言者是半个时辰前才摸走了他钱袋的小贼。

    灰头土脸地站起身,沈初行笑嘻嘻道:“我错了,对不起。”

    “这……”又看向叶枕戈,单灵知吞吞吐吐道,“怎好——”

    闻言,沈初行立时惊喜道:“少爷,把扇子卖了我们就有钱了。”

    当然也少不得一些闹剧。

    略过离开叶家的真实理由,叶枕戈此外倒无隐瞒,而单灵知真诚坦率,更是将自己的身世与出行目的悉数告诉了对方。他此行是为师寻药,他的师父不是别人,正是江湖赫赫有名的偃师荆禹,泰和城至高无上的珍珑台便出自荆禹手笔,乃荆禹引以为傲的杰作。但数年前,师父突然说珍珑台是自己毕生耻辱,并将图纸拿给他看,他只觉那设计完美无瑕,堪称鬼斧神工,师父却对他大失所望,渐渐抑郁成疾。后来他听闻姑山深处有一种“猴草”可舒心通脉,便决意前往,奈何姑山山势险峻,他不知自己能否平安抵达,能否再回师父身边尽孝。

    少年直言不讳道:“你所持折扇价值千金,他不偷,反而盯上我口袋几块碎银,除非是个不识货的笨贼。”

    相较叶枕戈,沈初行的待遇则天差地别了。

    迟疑一瞬,少年抱拳道:“在下姓单,名灵知。”

    这一路可谓热闹非常惊险非常。

    这话沈初行怎么听怎么不顺耳,可未等反驳,便又听叶枕戈道:“躺着舒服吗?还不赶紧起来向兄台赔罪?”

    “何以见得?”叶枕戈微笑道,“若行走在一条路上就算同行,你我岂非皆是他的‘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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