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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衣服之下甚至能看到骨头,听说这人早些时候是晋州外头饥荒逃出来的,这些日子在林惊云这里生养好些时候已经恢复了些人样,不知从前那段不为人知的日子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这是他最爱的人,不论何时,都永远如此漂亮。
只要林惊云喜欢,他受点委屈倒也无妨。
——跟他小时候的模样如出一辙。
三人一同出了梅香小筑,沈孤城在他身旁扶着人坐上马车,却听林惊云掀开车帘探道:“阿卓,我们走的慢,你不必跟着我,先过去便是。”
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名士当如路杏生,真隐于市而并非博一个隐士噱头以成全自己的官宦之路。
沈孤城道:“江南韶州这里有一间雅室,千金扇底点徽墨,万株玲珑夜雨临池——”
林惊云迎着清早的光,微微抬着脸颊,唇角艳若桃花:“能见路杏生一面是我毕生之愿,我们这便去罢。”
这个人,无论怎么看、从何处看,永远都是这么美。
林惊云一怔,他的指节搭在铜镜前,白纱顺着他柔顺乌黑的发一路流到发根,轻轻垂下,沈孤城记得从前在国子监,每逢师傅提出几个国策叫他起来问询如何之时,他便是这样的神色。这个人便是连最最微小的动作也能做出一般出落凡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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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卓回过头也回了个不好意思的笑容:“公子别担心我了,您有什么要的吩咐我便是。”
思及此,沈孤城心底一软,越过无名少年将目光落在坐着的人身上,柔声开口道:“清衍,前些日子韶洲不太平,你在这里闷了这么多天,可要出去瞧瞧么?”
半晌,沈孤城忽然听见他说:“千金尚且不能换他一柄扇,更妄论要见他一面了。难为你能寻到陆先生,我又怎好再借口推脱你。”
他一边说,一面扶着阿卓起身,浅青色的流苏随着他的动作滑落到腰间,修长脖颈白皙而漂亮,应是这世上最最动人的猎物了。
阿卓不喜欢沈孤城,这种不喜欢是直接刻在脸上的,每次一在梅香小筑见了他便毫不客气地甩脸色给他看,像个被抢了玩具的孩提,沈孤城念在林惊云的情分上没有与他多做计较,只当他从前二十年在外头野惯了不懂得宫里头的规矩——
那人为自己扶正了发冠,语气轻快,夹杂了些许惰懒:“你想带我到哪儿去?”
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碰撞,旋即迸裂开剧烈的火花,这梳头小厮人看着挺瘦弱,然而眼神却有些叫人心悸,他看人时不像人,倒像是一条恶犬随时随地都可能趁你不备咬上一口。
“是有人一掷千金也难得一见的人儿。怎么样,清衍可有兴致与我同去?”
沈孤城看着看着,忍不住轻笑出了声,屋内的人怔愣片刻,随即回过神来,阿卓咬着牙低头侧过身子挡了挡,将林惊云半个身子挡在沈孤城的视野之外,好像这样就能使公子免于受到这人的打扰。
沈孤城知道他最欣赏这样的人,暗地里派人去寻路杏生故居,寻到人以后又三访路家,只为林惊云求得一个见一面的机会。
林惊云只有这个时候最有人间烟火气,他不知道一国之君还在门口连进门都是奢求,自顾自微垂着眼睫,一副还没睡醒的模样,时不时微微张着嘴打一个哈欠,整个人卸下了保护自己的棱角,看起来乖巧至极。
可望而难以触及的,最是诛心。……乞巧节后半个月,这天天色正好,沈孤城换了一身便装来梅香小筑寻得林惊云的身影,他刚起身不久,许是昨晚侧躺的缘故,原本白皙的脸颊上映出一道红痕,眼底还不甚清明,阿卓为他眼上蒙了白绸,又给他梳洗束冠,沈孤城饶有兴致地站在门边看着,没有出声打扰。
林惊云平生有二人值得跪拜,一是于他而言有知遇之恩的先帝;而是二十年前名满天下的国子监祭酒路杏生。可惜等他拜入门下之时路老先生因着身子骨不利索上书请辞了祭酒一职,从此以后归乡颐养天年,最后打听他住处时满朝文武竟没有一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