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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之后,头和身体都很痛,后来在医生的只言片语中断断续续知道了自己失去了什么,他没有埋怨,只觉得迷茫。像在真空中醒来,大脑都变迟钝了。

    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性格没这么寡言,爷爷的掌控随着他的年龄增长而变弱,得以喘息的时间变多。

    直到爷爷去世,老爷子两袖清风,家底没多少,却还是最爱自己的孩子,罗逸轩继承了所有遗产。

    车窗升起,汽车启动。罗映雪看着窗外向后退的树木,开口:“哥,我们不去不行吗?”

    罗映雪沉默了。他继续说:“我只是很好奇满月酒什么样儿,想去见识见识。”

    忙于温饱和挣学费的日子里,充满花香的夏夜变成燥热漫长的普通夏天,音乐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奢侈品。

    念念被她的造型吓到,缩在一边不敢动。等念筝和罗羽钦下楼,飞快地躲在了念筝身后。

    “走了。”罗羽钦对站在院子里的念筝和念念告别。

    走出酒店,燥热的夏风扑过来,他却觉得很轻松。

    今晚却不同,开着车窗户,他又闻到了久违的花香。这次他有了目的地,念筝说好了会等着他。

    “他给我办过吗?”

    “疼……”念筝示弱,罗羽钦才不咬了,笑笑,转而亲他的脖子。

    “好呀。”念筝纳闷,“我肯定等你回来啊。”

    念筝点点头。

    罗羽钦说:“他给你办过满月酒吗?”

    小孩只是亮了个相,就被保姆抱走了,罗逸轩还拉着他的小手依依不舍,亲昵地亲亲他的脸。

    枯坐了一个多小时,罗映雪早溜走了,他也准备回去了。

    席间有人提起他的身体,他劫后余生地感慨道:“别提了,鬼门关走一遭。身体还是第一位的!挣再多钱,身体垮了那也是白费!”众人附和,和他大谈养生保健,罗逸轩颇有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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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衣服换了半个多小时,最后还在罗羽钦的指导下生疏地为他抓了发型。罗映雪等在楼下,穿着一身全黑,涂着烟熏的眼影和很长的眼线,见到念筝也只是抬抬手算打了个招呼。

    门灯也是玫瑰状的,柔红灯光最中间是盛放的花朵,延伸出去的是黑色铁丝制成的枝蔓。

    罗羽钦坐在角落里,反坐在椅子上,手臂搭着椅背,像小学生上课的姿势。没有人来找他搭话,他就专心地看,看罗逸轩抱着孩子和别人说话,看人们都围着看小宝宝。

    住院的时候幻想过罗逸轩会觉得愧疚,从而会给他一点补偿,他的要求很低,如果只是以父亲的角色陪他吃一顿饭的话,也可以。

    同学们喜欢找他抄作业,抽屉里的情书没断过。简单的发型,干净的脸,挺拔的身量,十七岁的罗羽钦是少年最标准的具象。

    “小罗总,恭喜又添了个弟弟。”有认识的人向他道喜,他匆匆点了点头,快速穿过大厅,罗逸轩自始至终没有看过他一眼。

    真的,在那样的夏夜里穿梭几天,他甚至变得爱笑。

    “反正他请了那么多人,就算我们不去也没事儿啊,我真的不想去啊!”

    罗映雪一脸怎么可能,“当然没有!”

    念筝被他叫得云里雾里的,拿起他的衬衫为他换上,在系扣子的时候被环住腰抱在腿上,罗羽钦紧紧搂着他,埋进他的脖子间咬,叼着锁骨上的一块肉撕磨,一开始还好,后来传来很尖锐的痛,罗羽钦又咬破了他的皮,用舌尖舔冒出来的血。

    他喜欢看悲剧,看男人女人追逐爱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他们大声歌颂,倾其一生去追求,到最后两手空空。这时候他就觉得自己不那么可怜。

    回家的时候天都黑透了,玫瑰园的门灯亮着,台阶上坐着的人身穿棉布睡衣,下巴搁在膝盖上,要睡着了。

    他最喜欢的就是下了晚自习挂着耳机骑车穿过满是槐花的大街,树梢上挂满白色和紫色的花串,走在其中会感到心被充盈起来,少年罗羽钦自作主张把这种感觉定义为幸福。

    “好!”罗羽钦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很高兴,拉着念筝的手起来,“宝宝给我换衣服。”

    这场聚集了各界名流的宴会上,罗逸轩得意地抱出尚在襁褓中的小婴儿,“看看,多可爱,大眼睛!随我!”他笑得满面春风,低头看小孩的时候,罗羽钦觉得他的慈祥和爱不是装出来的。

    罗羽钦觉得可以理解,父母肯定最爱最爱自己的孩子,也接受了只有罗逸轩是例外这个事实。

    他没有家,奔波就没有终点。

    但是没有,罗逸轩的秘书在他出院之后安排他进了一家子公司,他突然觉得没意思。

    为他奉献器官的儿子和可爱的喜人的小婴儿相比,乏善可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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