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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寨里新建了房是要办宴席的,在巫祝婆婆门口的小广场摆几张长条桌,主人家负责做饭,大家要聚在一起吃席,晚上还要在一起唱歌喝酒。
余沙和关澜也经过几家人的宴席,大概知道要做什么,只是自己第一次做东道主,有些紧张。等真到了宴席那日,在厨房里就已经忙活不过来了。
“鸡你杀好了吗?”
“嗯。”
“笋呢?切好了?”
“嗯。”
“我好像没看到蓝姐那来的那瓶烧酒——”
“在柜子里,我去拿。”
余沙和关澜在烟雾缭绕的餐厅里快速地交谈,蓝百灵替他们在外面招待宾客。余沙本来就不太会做饭,不如关澜,至少野外收拾只兔子什么的很熟练。在朗歌待了好几个月,倒是锻炼出来了。做出的饭菜经过了雀获人的饮食偏好,朗歌人的食材筛选,还有漓江人的口味调整,成功地锻炼出一套,不知道怎么形容的菜谱来。
能吃就行。
蓝百灵最后这么评价道。
给自诩还行的余沙气了个好歹。
不管蓝百灵怎么刻薄,至少从结果来说,受邀的大家很是满意。扣群)二 散临\六>酒二三酒六}
吃过饭,到了晚上。云水寨的习俗是要唱歌,男人女人都要唱。男人大多唱的都是求爱的歌曲,对着自己的媳妇和心上人,平时有些害臊,到了酒席上倒是可以大大方方地唱出来。与之相对的,女人唱的是耕种采织的歌谣。歌里是各式各样的生活,各式各样的故事,配着女人清亮的调子,在这山谷水边娓娓道来。
余沙一直都听不太懂他们唱什么,后来学了一点才慢慢懂了。他现在坐在宴席的一边,听着身边的这些人唱着各式各样的歌谣,那些歌谣他曾经都很不熟悉,不仅是文字,更是那里面描述的,绵长又安逸的日子。可这几个月的生活,似乎把他身上的某一块地方融入了这块与世隔绝的土地上,让他似乎终于找到了诗句里把酒话桑麻的怡然自得来。
蓝百灵给他倒了一杯酒,余沙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蓝百灵在他耳边笑:“怎么样,这世上没有比朗歌更好的地方吧。”
“嗯。”余沙眼里噙着泪点头,淡淡地回答:“是啊。”
关澜一直在旁边默不作声地坐着,他长的太漂亮,本来应该会有很多人往上凑的,却又因为大家又有一种野兽般的求生本能,所以都有些怕他。自然而然地,这样的场合,就没有人去打扰了。
他在这喧闹的场合独守着一份清净,静静地瞧着余沙喝酒。
关澜知道余沙此刻很高兴,是真的很高兴。在这朗歌的山水里,余沙是真的放松了下来。偶尔放下酒杯看着附近敬酒的人群,都带着此前从未有过的一份肆意。
所以他也很高兴。
酒过三巡,最贪杯的男人也被女人拧着耳朵拉回了家。天上一轮明月盈盈,照亮这喧嚣的人间。
蓝百灵也走了,巫祝婆婆门口的小广场,只剩下余沙和关澜两个人做东道主的人。余沙许是喝的太多了,正一只手撑着头,头一点一点地向下打着瞌睡。
关澜看了他一会儿,起身绕过长桌来,小心地把人抱了起来。
正当他抱稳了余沙,准备回他们那间小屋的时候,身后,巫祝婆婆的小屋,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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