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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会害羞这件事也让他觉得害羞。

    汤煦恩悄悄地把自己的手抽出来,说:“你别问这问那了,我一个男的,我不会怎么样的。”

    汤煦恩顿时感觉被手心被季巍摸过的地方痒丝丝的发热,他自己也摸了摸,想不通,在心底嘀咕:这有什么好摸的啊?

    还是作为朋友相处更舒服。

    汤煦恩被他说得纳闷:“那你闻。”

    而且,季巍怎么就上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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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煦恩像被电到,转过头去,他有点恼,又被季巍耍了!季巍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好像变坏了。

    季巍已目视前方,认真地驾驶车辆。

    汤煦恩觉得。

    不知道是不是他今天格外敏感,他注意到季巍把手收回去以后,捻磨了下指尖,好像还回味摸他手的触感。

    因为,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吃饭几乎是跟应酬等同的。

    季巍往他的方向倾身下去,微微侧头,嗅他的颈弯,然后忽地亲了一下。

    既然是跟季巍谈恋爱,那就得重新定位彼此的关系吧,但是他从没谈过恋爱,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谈。

    季巍握住他的手,摸摸手背,说:“小煦,你可算正眼看我了。”

    季巍看着他,眉头微皱,说:“是吗?难道是我鼻子出错了?让我闻闻好不好?”

    他很不适应季巍这样跟他说话,好别扭啊。

    要是许久不曾联系的老同学突然找上门问他要不要吃一顿饭,他就知道,多半是有事相求,没有例外。

    他那是害羞。

    昨天的一场雨像是把天空洗了一遍,高低不齐的城市高楼轮郭线如犬牙交错,层次不齐的边缘洇着夕霏云霞,一片淡淡轻柔暝色。

    “从今早上开始,你就不看我。刚才从店里出来,一直走到车上,你也没看过我一眼。我还在想,是不是我哪惹你生气了。”

    汤煦恩迷惑,难道是他多心了?

    再看一眼季巍。

    大厅的穹顶上用装饰跟灯光营造出星空的效果。

    汤煦恩感觉自己的目光像是被季巍捕住,挪不开了,他说:“没、没生气。”

    他的手挺粗糙的,又不滑嫩,就是男人的手啊。

    今天季巍带他来的是一家新开的音乐餐厅。

    季巍已经坐正了,正含笑地看他,汤煦恩一抬头就像是整个人撞进他温柔的眼眸中。

    汤煦恩却在心底不怎么浪漫地想:估计这顿饭不便宜,且钱的大头是花在氛围上,要做好饭不好吃的心理准备。

    汤煦恩脸红:“没。我天天干活,体质很好的。”

    天啊,他一个大男人的羞什么?

    可能只是个习惯性的小动作而已。

    季巍在摸他的掌心,问:“昨晚没弄疼你吧?”

    其实本地好吃的馆子他们俩基本已经吃遍了,贵的有人均五六百的黑珍珠餐厅,便宜的苍蝇馆子他俩也一起坐在路边吃,好吃就成,这是他俩联络友情的一种方式。贵的餐厅去的不多,那三四个月去一次贵点的餐厅,汤煦恩自认为也算负担得起。

    他们自黄昏出发,驶入悄然落下的夜幕中。

    还没推开门就听见了悠扬动听的音乐,站在门口的服务员为他们开门,清凉的冷气拂面而来,驱散夏日的燥热。

    小时候,在书上看到“酒肉朋友”这个成语是个贬义词,后来长大了,季巍不在、弟弟也不在的时候,他都找不到一个足够相熟的人一起简单快乐地吃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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