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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大概就是现在他要出发去b大见他的小鱼,然后像很多情侣一样手牵着手在操场上散步。
陆千煦第一次萌生恋爱的想法是在初中,那时候大家都刚进入青春期,谈恋爱似乎是一件特别酷的事,反正那时候陆千煦是这么觉得的。但他那时候还是一个小胖子,只横长不竖长。和班花同桌后,觉得机会近在眼前。但他还没来得及做出行动,就有人给班花课桌里放了情书。没想到班花以为是他放的,他还没来得及不好意思,就被班花骂“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陆千煦对于他自从见了自己后再不肯叫哥哥这件事感到无奈,暗自琢磨着得想点办法。
《爱尔兰画眉》已经停了,陆千煦还在继续,“比起刺激与疯狂,我贪恋温暖。”
年幼的陆千煦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暂时放弃了所有有关于谈恋爱的想法。
“学习学傻了吧,我天生说话就好听。”
“那你是不是谈过很多次?”
“虽然这样说会显得我没那么酷。”陆千煦的声音混杂在口琴音里依旧清晰,“但说实话,要是家里有人等着我,我还大半夜去马路上像个傻逼似的不要命地飙车干嘛?以前我觉得玩什么都无所谓,他们叫我玩那我就跟着去,怎么刺激怎么来。那天晚上我倒在地上晕过去之前,想着还没见到你,突然觉得这些一点意思也没有。”于尽感觉自从两人见面之后,鲜少看见他这么认真的说过话。
陆千煦那天答应他再不骑车了之后就真的没再碰过,连车钥匙都拿过来交给了于尽。拿了车钥匙后虽然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甜蜜,但他又有了一丝顾虑。他这样跟个管家婆似的,何况这是陆千煦好几年的爱好,说不碰就不碰了,于尽担心他心底里会有一点委屈,也怕自己管得太多。
后来是到他上高中,减了肥,人也一下子长高了,突然就变成了校园“风云人物”。情书大把的收,他那颗想要恋爱的心再次蠢蠢欲动。那时候他已经清楚了自己喜欢男孩子,经过一番物色,觉得他们班学委就很不错。因为可以抄作业。没想到学委也觉得他不错,两人一拍即合。但矛盾很快就出现了。学委不让他抄作业了,还要他好好学习。陆千煦当晚就提出了分手,表示双方都应该及时止损。
白天一般就呆在图书馆,晚上陆千煦会过来找他。
他只能旁敲侧击地问。陆千煦牵着他坐到了操场中央的草地上,不远处就是在练习口琴的一群人,正在吹《爱尔兰画眉》。
学校操场就算是到了这样的寒冬夜晚也很热闹。慢跑的,散步的,闲聊的,操场围栏边聚集在一起吹口琴的……还有许多像他们一样牵手的情侣。夜色和朦胧的灯光恰到好处地映照出对方的脸,又巧妙地隔开他人的目光。寒冷让拥抱变得更加理所当然。他们感受着同一摄氏度的冷意,然后肢体交缠分享同一份温暖。
两人无声对视,月色融进爱人的眼中。呼吸逐渐靠近,唇瓣很快就要感知到对方的温度,但这个时候一曲急促欢快的《欢乐颂》突然奏响,吹口琴的应该是初学者,于尽噗嗤一笑趴到了陆千煦的肩上。
他从小到大学习习惯都很好,时间规划合理,自觉自律,这是第一次在考前复习时间还在学新内容。尽管他室友几个告诉他,这是当代大学生常态,不要慌,但于尽还是花了比平常期末更多的时间迎考。
第13章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就是把它放那里喝西北风,我也高兴。”
陆千煦最近一直在家里,晚上除了来见他之外也不出门,颇有一点居家好男人的意味。于尽想起以前他昼夜颠倒的生活,晚上不是在酒吧就是在飙车,都担心他现在会不会被闷坏。
陆千煦哽住,“谈过。”又立刻补充道:“但那些都不算。”
突然被打断的陆千煦只能恨恨地捏了捏他的脸。刚才暧昧的气氛瞬间一扫而空,于尽靠在他肩上不起来,偏过头半开玩笑地问他:“陆千煦,你是不是谈过很多次恋爱啊?好听的话张口就来。”
日后的规划不是一时半会儿就可以决定的,一步步来,然后和小鱼一起建一个像他哥和文淮那样的小家,陆千煦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了。
于尽开始迎接各科的期末考试了,去医院前那段时间整天昏昏沉沉的,没学的内容就靠现在疯狂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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