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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庭陌扔掉用过的棉签,等药水彻底干透,帮阮蔚把衣领扯起来整理好。
这是重逢后阮蔚第一次在沈庭陌面前提起“以前”,沈庭陌有片刻愣怔,慢半拍地回答:“年轻的时候眼睛好一点。”
“哦,”阮蔚听话照做,抬起双手扒拉着本就松垮的领口,将整片锁骨露了出来,布料落在胸口上方,堪堪遮住细小伶仃的粉红。
沈庭陌视线细致描摹过阮蔚的眉眼,轻轻舒了一口气:“你也是。”
沈庭陌再次露出努力回想的神情,手却没停下,继续给另一边上药:
“以前没见你带过,”阮蔚顺势坐到侧面的沙发上,拿起冰水小口嘬饮。
阮蔚理解错了意思,一脸怨念:“我高二就一七八了,我妈说以后一定能长到一米八,这都多少年了,怎么还是一动不动,每次体检都得偷偷踮脚,这两厘米可是男人的尊严!”
如果要客观做个比较的话,比起他当年暗恋的那个沈学长,阮蔚更喜欢和现在的沈庭陌相处。
“办公场所的冷气基本都执行了国际标准,不会热。”沈庭陌耐心回答他,又说了句“稍等一下”,再次回到卧室。
对沈庭陌这样的人来说,他的喜欢就像一场过敏,明明全部身心都暴露在空气中,阮蔚却只能看到他抵抗力较好的、天性漠然的脸。
他不再惜字如金,会耐心解答自己的每个问题,无论合不合理。
“暴露在空气中的部位,除了脸,医生说脸部皮肤抵抗力好一点。”
人一走,阮蔚就开始仔细打量这套公寓,具有非常鲜明的单身汉风格,除了必备的生活家居,没有任何锦上添花的东西。
“嘿,说得跟你老了一样,”也许是现在的沈庭陌不再那么高不可攀,阮蔚大方地承认了彼此间的旧识:“都五年了,我觉得你一点也没变,就是好像又长高了些。”
沈庭陌回忆片刻,面无表情地如实说:“理财客户是制药厂的老板,偶尔往那边跑,厂里气味很重,可能是对某种化学成分过敏。”
不小心提到逝去的母亲,阮蔚很快反应过来,又岔开话题:“你每天上班穿衬衫不热吗?那么密实的布料,你看我都闷出痱子了。”
“你近视了吗?”阮蔚自然地问。
以阮蔚对沈庭陌的了解,这人不是大病绝不会去医院,于是顺着话题闲聊起来:“很严重吗?你身体这么好也会过敏?”
一声轻咳打断了阮蔚的胡思乱想,沈庭陌拿着药瓶和棉签站在阮蔚身前,垂着头说:“把领口拉低一点,我帮你涂点药,别再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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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甘石,我查过,是对症的,”沈庭陌放缓呼吸,专注于手上的动作。
也许这就是钞能力,阮蔚想。
卧室有两间,还有一间半敞着门的房间,阮蔚偏头去看里面的摆设,应该是书房,符合沈庭陌职场精英的身份。
沈庭陌知道自己的表达很无趣,但阮蔚似乎很开心,并且笑了,如果能让他开心,那么自己可以继续这样说下去,也没关系。
“你家里怎么会有这种药?”阮蔚很好奇。
但阮蔚觉得很有趣,“让沈庭陌讲话”这件事本身就充满乐趣,也是阮蔚自与他重逢以来收获的最大惊喜。
沈庭陌闻言抬起头来:“不高,一百度,平时不影响生活,只有看资料的时候会带。”
沈庭陌认真地摇头:“是医生的原话,我本人觉得这句话并不严谨,衣服不能隔绝空气,只能阻挡他人的视线,人的全身都暴露在空气中。”
“这是什么药啊?”阮蔚忍着痒意问。
沈庭陌拿出新开封的消毒棉签,蘸取药瓶里的白色药水,往阮蔚长了痱子的皮肤上涂抹,动作轻柔细致。
沈庭陌也已经换下笔挺修身的商务衬衫,穿着一套纯棉睡衣坐在沙发上,鼻梁上架着一副细框眼镜,浏览着pad上的报告。
阮蔚这次彻底笑出了声,甚至觉得这样的沈庭陌很可爱,“暴露在空气中的部位是什么学术说法吗?”
像沈庭陌这样性情寡淡的人,真的喜欢上一个人会是什么样子,又会怎样对待对方呢?
阮蔚漫无边际地想,沈庭陌当年说过他有喜欢的人,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后来追到这个人了吗?
于是阮蔚继续追问:“哪里过敏了?”
“之前过敏,在医院开的,”沈庭陌擦完一边,耐心等待药水风干。
阮蔚笑起来,沈庭陌一本正经讲故事的样子刻板又无奈,的确像带薪办事的态度。
看沈庭陌目前的生活状态,应该并没有和对方在一起,是为什么呢?因为何种原因错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