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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和陪酒妹解释,他口中的那一位不是女孩,也不想反驳她说的“像是很喜欢”,沉默片刻,只是闷闷地答:“我没错。”

    女孩沉默片刻:“你是乐色,我是什么?”

    穆阳抬头瞥了她一眼。他的眼睛很漂亮,女孩有一瞬的怔神。

    不过这次大跌阿曾的眼镜,因为穆阳居然主动和女孩喝酒。阿曾笑得恶心,给女孩抛媚眼:“他好不容易给面子喔,这么帅,你有福啦!”

    狐朋狗友陪他来喝酒,一个关系好的铁哥们揽他的肩膀:“阳哥怎么有空来喝酒,新鲜事喔!我请我请,喂,看不见是谁啊——赶紧去找几个好看的过来啊!”

    穆阳有点醉了,执拗起来,红着脸发酒疯说:“我就是没错!”

    那是他行尸走肉一样苟活在这个世上的第三天。三天前,他偷偷跑去见周鸣鞘最后一面,他把那张照片交还给周鸣鞘的母亲,觉得萍水相逢也就这样了。一生的缘分到此为止,从此陌路,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说完微微抿了嘴,委屈得可以挂油瓶。

    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赶周鸣鞘走。那是一种介乎少年的顽固与青年的冷静,是做出的象征着成熟的选择。他太清楚自己是谁,知道他能望见的天空只是阁楼顶上那小小的一片,连一只完整的月亮也盛不住。可周鸣鞘像一只鹰,鹰击长空,本该有更高阔的天与地。

    这人姓曾,大家叫他阿曾。阿曾是没钱还要装阔的色/鬼,所以只能算花花乞丐。

    结果穆阳说:“不……是我推开他的。我是……下水道的老鼠和蟑螂,系乐色,不能挡他的路。他该有很好的……人上人的生活。”

    做这行的女孩心都很细,再加上借酒浇愁的人心事多,三言两语,她们总是能把别人的秘密都骗到手。穆阳也无法招架。

    “好好好,没错就没错嘛,”女孩没见过这种认死理较真的客人,只好反过来敷衍他:“是她的错,她不知道珍惜。”她觉得自己简直犯贱,为什么要帮客人解决情感问题。

    但女孩只是说:“你的眼睛好漂亮。我以前有个好朋友,也有一双这样的眼睛。但她是女生。”

    从前穆阳偶尔也会来喝酒,不过只是陪他们高兴,绝不和陪酒的女孩多说话。他虽然混,但是记得小时候阿公的一些教诲。人是最难缠的,惹什么都可以,不要招惹人——他当时招惹周鸣鞘的时候怎么没念着这句话?

    他皱着眉头,懒洋洋陷进沙发里,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女孩“切”了一声,往后一仰,锁骨上搽着粉,亮闪闪。脖子上廉价的塑料项链亮闪闪,嘴唇上一枚银唇钉亮闪闪,眼皮褶子里涂的闪粉眼影也亮闪闪。她整个人闪着光,好像不会难过似的。她说:“你们男的都这么说,没错没错,其实都是你们的错。再说了,就算不是你的错,你也要会哄人。”

    所以归根到底,只是因为……

    “夏天要结束了。”女孩忽然说。

    穆阳不训他,只是一杯一杯喝。

    穆阳没有说话,他的思绪在这一瞬间游离,飘去了很远的地方。他望着窗外,冷幽的月光被五光十色的街道扑在身下,影绰照进酒吧里,人们身上的汗珠和脂粉一样闪烁,他一瞬间想起两个多月前,他第一次见到周鸣鞘,他们像小兽一样撕咬着打架,互相绊倒在马路中央,身上也是这般。

    穆阳一惊,因为她居然说出了他的心声。夏天要结束了,一个情迷意乱的夏天要结束了。夏天结束,热浪褪去,他们不能再在沙滩上裸泳,白色的鱼会纠缠着渴死。

    于是那时,那个穿一身闪闪发光的亮片吊带裙的女孩给他开了第三瓶,倒满推到眼前:“看你的样子,像是很喜欢你说的那个人。喜欢就去追回来啊,”她托着脸的手上指甲极长,红艳艳的,“大不了低个头认个错,女孩子嘛,哄一哄就好啦。”

    于是他的一身骨头像是被人剥皮吸血,抽走了似的,再提不起力气。他想让脑海里那个名叫周鸣鞘的混蛋滚出去,但是做不到,没有办法,只能靠酒精麻痹。

    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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