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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姿势……”莫黎无奈地重复着,耳朵红得不像话,“你琴都塞过来了,这不是先斩后奏么?”

    缺少了贝斯低音的摇滚曲,听起来就完全失了灵魂。

    “那我就当你同意啦!”

    唐纳回:“先扯平吧!”

    唐纳一听就知道对方故意,皱皱鼻子跟人示威,“你之前躲着我的时候,怎么不这样说自己?”

    “花?”唐纳转头看竹马,“弹贝斯不用屏息哦!”

    只见对方虽然没有律动,但显然也是被琴声吸引入了迷。

    几天后的一个周末,隔壁的莫黎也摸着琴声找了过来。

    小学鸡似的翻旧账就这么扯平了。

    否则,莫黎怎么会着魔似的伸出手指,停在距离他手指咫尺的位置呢?

    唐纳立刻把琴塞到莫黎怀里,然后爬上床,绕到对方的背后。

    它之所以小众,是因为在演奏中,以低音辅助为主,不容易像吉他那样弹出令人耳熟的主旋律,因此很容易被人忽略。

    唐纳的手立刻伸下去,直朝莫黎的大腿袭去。

    莫黎也很配合,像个认真听小孩炫耀成绩的大人,专注地欣赏唐纳弹琴。

    但自己愈发熟练的节奏和手势切换,一定也能让竹马随贝斯律动。

    哦。

    唐纳相信,虽然贝斯在这首歌中负责的声部,不足以让竹马听出这到底是什么歌……

    贝斯相比于吉他,算得上是小众乐器。

    莫黎浑身都僵硬了。

    “那怎么办?”莫黎问。

    站在房间门口的时候,莫黎还被他有模有样的琴声震慑了一下。

    唐纳小惊了一下。

    但唐纳真的抱着贝斯学过之后,才发现,什么叫做乐队的“地基”。

    像是音乐的骨骼,引导乐曲的节奏,叩问着听众的听觉。

    “就是帮你摆姿势。”唐纳无辜地眨着眼,“但你之前说不让我碰你,所以我要经过你的同意。”

    侧头跟人说话,他的气息难免喷洒在莫黎的耳侧,导致竹马倒抽一口气,脸憋得发红。

    他很喜欢贝斯那种低沉的、钢铁般稳重的音质。

    等他一曲弹毕,莫黎才鼓掌出声,“你最近不见人影,就是在忙这个?”

    唐纳少年心性,最近苦练贝斯刚有成效,就急着给竹马炫耀,忙拍了拍床边的位置,示意对方坐下听。

    难怪说弹琴可以吸引目光,原来手指摆在弦上这么好看?

    一曲弹完,唐纳抬眼去看竹马。

    唐纳一低头,见自己的手指微曲着放在弦上,因手势看起来更显指节修长骨节清晰。

    唐纳探头下去的时候,甚至都感受不到对方的呼吸了。

    竹马好像是夸,但重音却落在了“不见人影”四个字上。

    “嗯……”

    “花,你也想学贝斯吗?”唐纳忙问。

    他一双手臂从竹马的肩臂边伸出,看起来就像是个把人环抱住的姿势。

    冷不丁听到他出声,莫黎吓得一颤,丢魂似的,也不知答应了什么,就“哦”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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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一出声,莫黎剧烈喘了一声,有些惊慌,“要怎么碰?”

    “花我可以碰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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