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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都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但不也一直拿他们没办法吗,他们可能以为这种事,只要被害人一口咬死就没问题了]
小邓几次进警局报案,对这个流程也还算熟悉,当即大笔一挥,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但那对夫妻会不会像对付袁家一样,说女的身上的伤也是沈竹打的啊]
接待台里坐着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不动声色地看了沈竹一眼,没接小邓的话茬,而是递出一个文件夹,摊开里面的文件对他说:“你再核实一下笔录,如果确定没有问题,就可以在上面签字了。”
[怕什么,你忘了摄像头了吗?物证不说,还有我们这么多人证呢,想告也得有证据啊]
审讯室比想象中还要小,里面摆上桌椅之后,剩余的空间就被压榨到几近没有。
[沈竹:你们这届警局不行啊,连打包都不行?差评!一脸嫌弃.jpg]
女人却只敢低着头,不敢看他。
“唉,不行啊。”沈竹遗憾道。
他扫了一眼小邓已经换掉的裤子,唇角一扯道:“哟,换新裤子了,这次可别再弄脏了哈。”
至于被诬告的对象,警局也就只是教育几句,最多像老袁那次一样,罚个款,也就放过对方了。
[我发现崽崽好有把人气得跳脚的天赋啊,总是理直气壮到让人无语]
[但这已经算是诬告了吧]
在经过小邓夫妇身边的时候,沈竹意味深长地看了女人一眼。
“可以点餐?”沈竹坐直了身体,说,“那我想吃肉!虽然明天就能回去了,但我还是想吃。”
沈竹想了想,又问:“那要是我吃不完能带走吗?”
郑阳舒无语道:“……可以,你想吃什么?”
[话说那夫妻俩是没看见这么大个摄像头,对着他们拍了全过程吗?]
[哈哈哈,沈竹怎么回事?跑派出所里点餐来了,还想外带?笑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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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所有的诬告也只是因为双方各执一词,又都没有切实的证据,所以警察即使对此再心知肚明,可被害人一口咬死不是自己丈夫动的手,他们也无计可施。
摄影师倒是也想跟进去拍摄,但由于条件所限,他只能把摄像机架在了审讯室角落,自己则蹲在门外等待。
[话说他真就一点紧张感都没有吗?这可是警察局耶]
然后得意洋洋地朝沈竹看了一眼。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毕竟他是见义勇为,虽然手段暴力了点,但全过程又没把男人打伤,撑死算得上是威胁恐吓吧,定不了罪的]
中年警察恰在此时说:“小郑,带他到里面去。”
[不能吧,应该是看见了,但可能是觉得没所谓,毕竟听袁家的说法,他们这种事做多了,估计以为有证据也奈何不了他们吧]
郑阳舒:“……行。”
郑阳舒的养气功夫比不上沈竹,在经过女人身边的时候,重重地哼了一声。
沈竹对他挑衅的眼神不置可否,进警局了也没见有多害怕。
毕竟比起毫发无损的小邓,女人身上的伤痕才是状告沈竹的有力证据。
即使被抓进警局,沈竹也好像没事儿人一样坐在椅子上。
挑衅不成反被嘲讽,气得都想要上前跟沈竹动手了。
屋内。
[可能也是心软了吧,毕竟插手的都是同情女人的,即使后来觉得生气,也害怕告了他们之后她就没活路了]
他说的里面,指的是那个狭小的审讯室。
他仰靠着椅背,随便找话题问对面的郑阳舒说:“哎,你们这边管饭吗?要是晚饭前我还出不去,能给我准备点儿吃的吗?”
“你!”小邓目眦欲裂,又想起自己被吓尿了的黑历史。
郑阳舒眉毛一竖:“你还想在警局打包?”
[之前的很多人也是嫌麻烦吧,见义勇为反而被人缠上,肯定想尽快摆脱两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