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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冬至没点粗粮做的馒头,因为许新月不想吃粗粮,她想吃白米饭,说白米饭和红烧肉最配。
就像炸鸡汉堡配可乐。
后面这话,她没有说出来。
白米饭是最先好的,紧接着是许冬至点的两道菜和一道汤,最后才是红烧肉。
其他食物上来的时候,许新月并没有动筷子,一直到红烧肉上来的时候,她才动筷子。
一斤不到的红烧肉和她想象的一样,并不多,块头也不大,许新月数了下,总共十三块。
数完后,她问许冬至:“十三块肉,三个人怎么分?”
许冬至说:“一人四块,还多出来一块。”
许新月听罢,用筷子夹了一块到沈追司碗里,然后,把盘子里剩下的十二块肉平均分成三份,说:“你四块,我四块,陆白四块。”
“我不吃,你吃。”许冬至道。
“他一个蹭饭的都吃了,你付钱的怎么能不吃。”许新月看向沈追司说。
刚把她夹到碗里的肉夹起来准备送进嘴里的沈追司听她这话,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继续把肉往嘴里送,还是该把肉还给她。
这顿饭,他确实是蹭的,因为他没票,想付钱,许冬至不让。
所以,她把肉分成三份,把多出来的一块给他,他并不觉得有什么。
原本他就没打算要吃这盘肉,是她主动把肉夹到他碗里,他才夹起来准备吃了的。
但眼下这情况,他到底是吃,还是不吃?
思考无果,他索性直接问了。
“我到底吃不吃?”
“吃。”许新月说,“你也吃。”后面这话,她是对许冬至说的。
许冬至听了,倒也没再推辞,他说:“我吃两块,你吃六块。”
“可以。”许新月并不觉得吃小孩子的肉是件可耻的事,她只觉得感动。
她这便宜弟弟不错,至少比整天嚷着要当她哥,吃肉的时候却六亲不认的林狗强上千百倍。
六块红烧肉,配着两道菜和一道汤,许新月勉强下了一碗大米饭,之后,她就没再吃的。
她从黑市出来后,嘴巴其实一直没怎么停过,真要说饿,也没多饿,就是馋肉,没有肉,其他的,她吃一点意思一下就行了,又不是什么特别好吃的东西。
她吃饭的速度很快,甚至不输军人出身的沈追司。
吃完后,她和沈追司一起去了趟车里拿饭盒回来给陆白打包饭菜。
除了那四块红烧肉外,她还另外给陆白打包了一道菜和一份米饭。
打包好的时候,许冬至也差不多吃完了,三人一起离开饭店,驱车回向阳大队。
来的时候,因为许冬至人小腿短走得慢,两人走了个把小时,回去的时候,有车,哪怕车速不快,也十来分钟就到了。
刚好是下工的时间,车子一进大队,就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
这年头连自行车都是稀罕物,更何况是吉普车。
大队里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见。
这些人见了吉普车后,甭管之前是在干什么的,都不约而同地跟着吉普车跑。
有几个眼尖的透过车窗看到车里坐着的许新月和许冬至,还冲着他们喊。
就这样一路浩浩荡荡地到了许家院外。
车子刚停下,就有几个跑得快的围了上来。
见许新月和许冬至从车上下来,他们便七嘴八舌地问他们怎么会坐军人同志的车回来。
许冬至把他之前编好的说辞跟他们说了。
说他和许新月去医院看病的路上,碰巧救了沈老爷子,沈追司为了感谢他们,给他们买了不少东西,还认了他们当干弟弟和干妹妹。
嗯,沈追司最终还是“认”了他们当干弟弟和干妹妹。
因为认他们当干弟弟和干妹妹比给许新月安排一个挂名的工作更好庇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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