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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这样爱她,”我呆看着毫不犹豫跪下的顾珩,“因为她很乖?”

    自十叁岁遇见秦先生后,他润物无声地闯进我的生活,为我打点好一切事宜,无微不至,抚慰了一个丧母之人的心灵。

    至今我已全然信任他,将柔软的肚皮袒露给他,我的禁忌——天生红绿色盲是我亲口说出,怕黑怕水,喜甜食爱童话,我剖开自己,只为求得他的眷顾。

    我以为他是我的贵人兼爱人,但仔细想来,我对他的了解竟少之又少,凭借日夜相处才描摹一个模糊的影子。

    秦先生待人友善,出手阔绰,衣服常是黑白灰,眼睛听说是漂亮的湖绿,拥有异国血统,因此他的鼻梁兼容东西方优点,挺翘笔直,皮肤倒是晒成小麦色。

    没错,我能准确描述他的外貌,可作为“秦泓”他是什么样的人呢?

    我无比好奇,却又永居高塔的莴苣姑娘般消息闭塞,学校,家里两点一线,连手机都不被允许拥有。

    无数次打开学校电脑,只消轻轻敲击几个字母,按下回车,我便可获得一切信息,直觉却告诉我,我不该将他的存在暴露在任何人的目光下,我与他的关系更是如此。

    什么都不必关心,与他永远这样相处下去,这样就很好。我安慰自己。

    唯一一次,秦先生将真实的他暴露给我看,是他接起未婚妻的电话。

    电话这头,他温声细语,我心中奇怪地不是滋味,闷头练字,待他搁下电话,他十分坦诚地告诉我,是他的未婚妻。

    哦,我知道这个词的意思,未来的妻子,我忽然心头一惊,那我岂不是成了后妈那种破坏他人情感的人。

    我虽不懂情爱是何物,但我有道德,特别是在母亲因情而死后,我挣扎着要跳下去,被他紧紧搂住腰肢。

    “听我说简简,世上的事不全都是非黑即白,有我在,你不会步入你母亲的后尘,别害怕,我会永远陪伴你。”

    我是个很好哄的人,当即被温柔漩涡般的眼和炙热的吻蛊惑了,等彻底陷入情欲,已想不起别的,只记得有个人说,他永远不会离开。

    如今顾珩毫不犹豫的一跪,唤醒我或许是故意按捺下的念头——秦先生爱我吗,如果有一天遇见这种事,他会因为爱我义无反顾地去做吗?

    顾珩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起身冷冷看了我一眼便离开,我发了好久的呆才缓过神。

    某些念头一旦浮现,再摁不住了,加上母亲祭日即将到来,秦先生没来见我的一周,我都处于低气压。

    瞧见二人情意绵绵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故意在林如意做康复时,趾高气扬将顾珩喊出去,看到一人满面担忧,一人不得不从,我心头就畅快——我从不否认我的劣根性。

    但也没什么事儿,就是本小姐的风筝落枝头,得找个下人帮我取下来。

    没成想顾珩身手矫健,登着梯子几步就取到,刚要下来,我就指挥别人把梯子挪走,他一手抱住树根,一手拿风筝,脸色泛红,不知是热的还是气的。

    我在底下冷嘲热讽:“哎呀,不好意思,园丁大叔说缺个梯子,他老胳膊老腿的,只好委屈你啦。”

    转身要走,蓦地听见身后轻巧一声,跟豹子似的,刚还在树上的少年,就稳稳落了地,汗湿透衬衫,一身皮肉白得跟透明似的,恍了我的眼。

    等他走到我面前,我才忿忿扭头,下一秒,精致的风筝就轻飘飘落在我脚边,看了一眼,他的手掌这回是真真切切磨破皮,衣服也脏了皱了。

    不够,他没能让我满意,我明目张胆撕破风筝:“坏了,你得赔我。”

    顾珩垂眼,半晌接过,走了。

    过了一天,风筝被同色的线缝制完好交到我手上,我举起对着阳光看了半天,然后皱眉扔得老远:“不是你缝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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