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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全部费用算下来,她的工资还能落下一百出头。至于粮食能找大队赊欠,到年底算工分,要是不够的话她手头的钱应该够还账。
更何况原著中陈立华离开周家后的确过得不错,一个人的性格很多时候是早早就定下来的,不会瞬息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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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自己做选择?邓湘云怔住,她还这么小,哪能想得到这么长远。
得知邓湘云的担忧后,林薇说:我觉得你们可以问问她的意见,让她自己做选择。
因为是女孩子,她一出生就受到父母的区别对待,她有家,却又像是没有家。后来到了周家,表哥表嫂对她很好,但寄人篱下总让人心里不安,所以她对房子是有执念的。
于是比较起来,最先被一致排除的是买大队书记家的房子,价格贵风险大,不值当。
而陈立华在思考过后,选择了买那名寡妇家的房子。
林薇不赞同她的观点,说:年纪小不代表没主意,如果没主意,她当初就不会跟着孩子们学认字,就算学了,也不一定能坚持下来,这姑娘啊,是个有韧劲的。
因为林薇的建议,邓湘云最终还是让陈立华自己做的决定。
邓湘云则觉得各有各的好处,虽然是农村房,但手里有恒产总比手头空空来得强。问题是陈立华能不能立起来,如果她立不起来,手里有房子也没用,倒不是多拿点钱。
周家的生活多安逸啊,虽然是保姆,但小石头快五岁了,性格也乖巧,带起来很容易。她要做的,无非是一天三顿饭,两三天做一次卫生。
既然原著中陈立华能在七十年代末说服大队办厂搞养殖,林薇相信她现在能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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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家也没人会欺负她,有周建海的庇佑,她不需要面对外面的风吹雨打。性格不够坚韧的人,可不会轻易踏出这一步。
而在剩下的三个选项中,周建海比较倾向于前两个选项,在他看来,陈立华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买了房子也住不长久,没必要。
她也并非盲目买房,寡妇家的房子因为是土坯的,而且房龄比较老,所以价格不贵。又因为房子长期有人住,她买下后不用过多修缮,屋里连床板都有,她需要添置的也就是衣柜桌子等小件。
在林薇看来,如果陈立华性格软弱立不起来,她根本不会选择离开周家,哪怕是为了不拖累表哥表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