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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得一败涂地。

    卑微、乞怜。

    许扶清在书中看过这些词,从起初的不明白其真实含义,到在秦玉身上慢慢地读懂,很是深刻,但还是不赞同。

    甚至感到不可思议。

    他为了讨好秦姝,化上最美的妆,保持着斯文雅然的笑,能忍受着她每晚与许正卿同床共枕,却不能忍受自己的脸有半点儿瑕疵,明明骨相已经极为优秀了。

    以色侍人,不择手段地妄图留住不属于自己的秦姝。

    原来,那般便叫卑微、乞怜。

    可,许扶清打从心底里厌恶这两个词。

    即便秦玉卑微、乞怜到极致,最后秦姝还是亲手地将匕首插进了他的胸口,没有一丝迟疑,鲜血迅速地染红了白色素雅的衣裳。

    在火光的映照下像一株盛开得妖艳的曼珠沙华,濒临死亡前的美是难以超越的,不是他以往用那些胭脂水粉化出来可以比拟的。

    对了,许扶清记起了。

    情蛊虽然是苗族书籍记载中最难炼、又是最容易控制人心的情蛊,但它也不是解不掉,只要杀了下蛊之人,那么情蛊就会自动解掉。

    说难也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那,谢宁知道自己体内有情蛊后,会想杀了他,从而解蛊吗。

    许扶清眨了眨眼,指间捻过手腕的铜铃铛,叮当声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无比清晰,声声入耳,婉约动听。

    但秦姝却做到了,或许是亲眼看到许正卿死后,她了无牵挂,孤注一掷,想跟秦玉同归于尽,双双地死在大火里。

    可为了别人而去死,值得?

    不解。

    至今仍不解,难懂。

    许扶清望着铜镜中跟秦玉有七、八分相似的脸,温润的面容没有表情,修长的指骨落到红色衣襟,轻缓地向一侧扯开,露出心口处一道称得上狰狞的疤。

    指腹沿着疤痕寸寸掠过。

    精致白皙的手指越发映得疤痕难看,与之格格不入。

    少年略带茫然的视线紧紧地黏在铜镜,烛火摇晃,映着那张脸光怪陆离且微微扭曲,他低声恍若自言自语:这疤确实甚是丑陋,叫人难以喜欢。

    呵。

    清越的声音渐小,似隐含后悔之意,不该,不该因好奇而去炼情蛊的,留下了这么一道不堪入目的疤。

    许扶清唇角常挂着的清浅弧度僵了僵。

    也罢,不过是道疤而已,藏在衣裳下,谁也看不见,至于吃了情蛊的谢宁,她答应了半年后会死在他手上。

    既是如此,又何须在乎。

    烛火勾勒着他清癯的腰身,重重叠叠的绯色外衣自然地垂坠下来煞是好看,心口处的疤痕往上不远便是轮廓分明的苍白锁骨。

    指尖缓缓地合拢衣襟,红色衣衫慢慢没过肩胛骨,疤痕又重新掩盖住,许扶清抬眸,唇色比平日里更为殷红,尚有浅浅的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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