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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清现在虽然成了神,却并没有将自己当成神。当亲王的时候,好歹还有一个巴特勒可以靠近她。如果她自诩为神,岂不是只能孤寂永生?本来血族的寿命就够长了,成为神明的寿命更是无穷。高高在上,俯瞰众生,有什么意思?

    所以,她亲自动手给巴特勒倒了一杯酒:“喝了它,然后给我讲一讲,最近那些新鲜的事。”

    “是。”巴特勒对她的态度越发恭敬。但眼睛却亮了一下,他注意到,他的殿下,已经成为神明的冕下,亲自动手给他倒的酒。

    他喝了酒,一滴也没剩。然后开始讲所谓的新鲜事!

    人类发明了哪些新鲜的东西,马车已经退出人类的交通工具主流圈,现在有了火车,有了汽车,自行车。人类还发明的电,有电灯可以照明,有电视电影录相,有电话手机……

    这一百年可以说是飞速的在发展。

    除了这些外,还有一些比较出名的人。各行各业都有,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猎人。近两年,最出色的是一位叫唐固的猎人,说到这个人的时候,他特别提醒了一句:“也许您还记得唐古斯,这位唐固就是他的孙子。但是很不幸,大概在一年前,他死了。”

    宁清立刻便想到,那不就是女主角的父亲么?

    “谁杀了他?”

    “我怀疑是普林斯,但没有证据。”

    哦呵,这可就有意思了。

    “普林斯?他又出来杀人了?”

    “是的。而且他似乎依旧记恨当年的唐古斯,所以一出来,就杀死他的孙子。”

    “他现在是什么样的实力?”

    “是公爵。塞万公爵听到他的消息,曾想找他报仇,但被打伤了。”如果他是亲王,塞万公爵不可能活着回来。打伤却打不死,那么足以说明,他们的实力相当。

    果然,男主就是男主,哪怕没有她像原身那样用实力去喂养他,他还是达到了这样的实力。

    “知道他在哪吗?”

    “也许在莫托城。”巴特勒对普林斯并不关注,但如今在外面弄出动静最大的就是他,几乎只要有点动静,就全是他弄出来的。因此,即便没有特别关注他,也依旧知道他的情况。“听说,他看上了一个女猎人。”

    宁清对此并不意外,女猎人,那应该就是女主角了。

    “莫托城啊!”宁清突的感叹了一声:“说起来,玛丽怎么样了?”

    “她在适应了新生期后离开了一趟,半年之后带回来两个血奴。那两个血奴是她仇人的儿女,她一直吸他们的血,一直到他们四十岁,才将他们放出黑暗森林。现在,她是一名子爵。”

    “看来她很适应血族的生活。”

    “她是个很聪明的人。”最聪明之处就在于懂得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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