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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云迎他们进屋坐,“延哥给小孩启蒙后,院子里热闹,都是些活泼好动的小男娃,带着一起玩。家里条件好以后,我们也没有把她拘在家里,在村里也有小伙伴了,现在性子是要开朗很多。”

    好的坏的,都是自己凭本事抓的。

    这些云程教得慢,是想留给存银傍身的东西,后来不需要留,也来不及教太多。

    村里不出意外,很多人家一辈子都不挪窝。

    实际来回路远奔波,这就是个期望,难得去府城一趟,没谁学这个技巧,总归现有的花样也够卖。

    第134章

    所以云程他们到村时,看见婵姐笑得明媚,跟人说话时,眼底都有细碎的、亮晶晶的光芒时,都有点不敢认。

    她家婵姐就有一身小兔子毛衣,上身跟普通毛衣差不读,前面的款式织了个红萝卜出来,后衣领带帽子,在帽子上再织两个兔耳朵,摸着软乎乎的,戴上去就垂下来,婵姐还能伸手去摸摸捏捏,最近最爱穿着这身衣裳满村跑。

    夫夫俩第一次当爹,新手不讲究,躲着护崽存银,悄声商量了好一会儿,决定今晚就把名字写出来给圆圆抓阄。

    让圆圆自己抓阄选一个好了。

    来啦!

    刘云今天也没出去,在院子里教人织毛衣。

    不结巴,但讲一半就卡壳,有了生词,接不上来。

    二更在写,应该会更得比较晚,大家不用等~

    明天见呀!

    --

    从蔚县到静河村要些时候,算着快到中午时,叶延就出来频繁张望。

    写多了,就跟先前本子上的匠气浓郁的名字一样,选什么都可以时,就每个都难以抉择。

    她是愿意钻研的性子,该学的针法学过以后,平时闲着也会改动一些花样出来。

    提前给各位读者老爷说晚安!

    书里挑选的名字太匠气,夫夫俩平时跟圆圆玩,也会冒出一两个寓意好的字词,一并记录下来了。

    村口第一家还是叶二叔家。

    么么哒!

    许多人不能过来看热闹,他家院里就聚了很多织毛衣的小哥儿小姐儿,等着看城里人“衣锦还乡”。

    反而是刘云自己闲暇时试着织,现在能织出漂亮的动物款毛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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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农闲的时候,村里造纸作坊的旺季。

    当初还说到农闲时,村里人去府城给云程夫夫俩送作坊跟纸铺的分红时,能顺便带人去学。

    作者有话要说:

    从前瘦瘦小小一根豆芽菜,说话都不利索。

    外头给她套了厚棉衣,她也不嫌弃,戴着帽子就要出去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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