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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岁的年纪,我矫情又虚荣,现在看来都是黑历史,但在那时,我只有陀思一个朋友。

    “说起来,这是源酱你的习惯吧。”

    津先生在我上高一时就把我送出了国。在那个陌生的国家,我期待中的生活并没有到来,我与周遭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我等的就是这句话。

    也总是会说:“陀思,俄罗斯的学校好烦,校服都是女仆装还要戴大白花。”

    我知道他一定会打感情牌。

    跟我要手帕?

    他的衣服全部淋湿了,额角的血一直往下滴,他也不伸手去擦一下。

    我盯着他看,他也盯着我的眼睛看,慢慢地擦拭着脸上的血迹。

    我没有同情他,按得更用力。

    我不仅没有交到朋友,还被孤立排挤了,我逃出学校,坐在街头发呆时,遇到了在街头“装尸体”的陀思。

    屋里镜子那么多,我偏要用他的眼睛。

    到了拉面店,我点了两份拉面,买了一包湿纸巾丢到他的面前:“自己擦,再让我动手,我就折断你的手。”

    陀思每次安静地等我照完,视线才移回书上:“不是挺好看的吗?”

    我抬手毫不客气地撕下了他的衣领,然后将碎布重重地按在了他的额头上。

    “人要学会自给自足。”我说。

    我智商不高,跟这样的人打交道注定吃亏,所以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过相处了十年,我对他也有一定的了解。

    我停下了脚步,他也停下,歪着头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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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回识趣了,抽出了一张湿巾:“源酱,眼睛看着我,我看不到自己的脸。”

    陀思一声不吭,听话地跟着我走。

    想都不要想。

    我每天上学前,都要从坐在客厅看书的陀思面前路过,然后凑到他眼前,整理头上的白花和翘起的呆毛。

    陀思说的没错,把对方的眼睛当成镜子,用来整理仪容仪表,这是我以前的习惯——早在十年前,我还是个高中生的时候。

    说起来有点遗憾。

    因为他现在只有感情牌了。

    但我担心他这个样子走到拉面馆,会让人误会我谋杀他。

    普通人想离开一座城市都很难,在他面前跨国就跟玩似的。

    --

    他可不仅是死屋之鼠的首领,还是天人五衰的成员,能够在全军覆没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回到俄罗斯,虽然不是全身而退,但脏器全伤甚至意识都不清醒了,还能从最黑暗的地下医院出来,然后摸回日本,在我面前装可怜。

    “疼——”他吸了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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