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2)

    “刚刚。”

    “爸爸你走路怎么没声音的,吓死我了。”路锦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你找房子回来了,怎样啊?”

    林槐摇摇头,坐在他对面:“不怎么样。”

    路锦“哦”了一声,又说:“其实你真没必要搬出去的,咱们宿舍除了十二点断网,其他都挺好的。大不了你开个热点呗,无限流量也就几十块钱一个月。”

    关于夜间断网的事,林槐其实并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有宿舍里的味道。身为曾经的鬼魅,他身体的五感都十分灵敏,在旁人看来尚可忍受的臭味,在他的鼻子里,是尸山血海。

    不过虽然他百年来第一次做人,但做人的道理还是懂的。他没说宿舍气味的事,只是说:“住着不习惯。”

    路锦说:“你都住了两年了,怎么今天才不习惯。到外面找房子多贵啊,而且这附近好多楼盘都是炒房的在买,入住率没多高,搞不好还闹鬼呢。”

    林槐说:“那也行,我喜欢热闹点的地方。”

    路锦:……

    ☆、22、鬼屋一日游前篇

    路锦神情一时难以言喻,却把话吞回了嘴里。眼见林槐转头回座位上玩手机了,他才吞下一肚子的话,也转回了自己座位上去。

    他和林槐满打满算做了将近两年的室友。初见林槐时他就觉得此人不太好相处,冷着个脸低着个头,一副谁都欠他千八百万的模样,且不爱住宿舍,成天往通宵自习室跑。如今这人被楼梯摔过一回后,手机虽然坏了,脸上却终日带着笑。

    旁人看到隻以为林槐想通了,又或者以为林槐终于打算团员推优、于是让自己高冷的性格屈服于群众座谈会下。宿舍里其他人也私底下说林槐比从前好相处许多,但他有时候总觉得……现在的林槐,偶尔笑得让人瘆得慌。

    不过游戏宅路锦在拥有小动物的直觉的同时,也继承了鱼类的七秒钟记忆。在瘆了七秒之后,他转回身去,又打开了饥荒。

    林槐背对着路锦,将整个通讯录翻来覆去扫了一遍。他挨个点进去看每个人的朋友圈,却愣是没想起那个人类的名字。他叹了口气,将手机放到一边,拿起一本《理论力学》来看。

    在林槐与拉格朗日殊死斗争时,林槐的第二个室友,街舞社的现充邵玮也带着一身臭汗回来了。他端着盆子,在宿舍阿姨的怒吼声中踩着最后一秒衝进澡堂,并在阿姨的持续输出下坚强地洗完了头,并再次端着盆子衝回了宿舍。

    与此同时,戴着眼镜的学霸谭熙若也背着他重达十斤的笔记本推开了门。邵玮一边吹着头髮,一边大声说:“过几天三天小长假呢,我们进城去玩儿吧。我听说东庄那儿开了一家特别好玩的鬼屋,四个人去团购价才79一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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