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糟了这是条惯会装可怜的狡猾狗(继续T手)(4/10)
随时间流逝,差点僵硬成一座雕塑。
曹弥和其他人不一样,没有那样不怀好意的淫邪目光。她的坦坦荡荡,到了一种十分可怕的地步。
让他洗澡,给他做饭,即使讨厌他打破原本的生活步调,也没像口中说的那样,立刻把他赶出去。
是主人——
是他的主人——
是他找了好久,才终于认可的主人!!!
江玟唇角弯起,在房间里偷偷笑了起来。而后,似想到了什么,赶紧用手捂住嘴巴,目露慌张,转头看向旁边进入梦乡的曹弥。
太好了,主人还睡着,没被他的笑声吵醒。
为了不让自己被主人抛弃,诡计多端的江玟小狗,特意跑进浴室冲了个冷水澡。
他摸黑用水盆接的水,一点点悄悄往身上淋。冰冷刺骨的水,顺着胸口往下蜿蜒,轻易就吸走了体表热度。
冷、好冷。
江玟冻得直打哆嗦,牙齿咯哒咯哒碰撞咬合,嘴唇又一次变为惨白。
身体眷恋不久前得到的温暖,更加难以忍受想要占据身体的寒冷。
不能停,他不能停下。
滴——滴答——
江玟紧紧抓着盆,恨不得把手指都嵌入脸盆边缘。他一遍又一遍重复动作,机械性把水淋到身体表面。
滴滴答答的冷水,像下午无情的暴雨,残酷冲刷着少年纤细柔美的身体。
直到身体上下没有一丝血色,他这才停下自虐性的举动,用冷到僵硬的手摸了摸额头。
不烫。
身体冷到极致,触觉也变得迟钝,手指像是碰上一面坚硬冰墙。
再多感觉就没有了,因为冷到传不进他的脑子里。
江玟缓缓眨了眨眼,努力勾出一抹欣喜的微笑。
真好。
不过因为脸被冻僵了,努力笑的时候很痛。
冷到发疼。
他赤裸着身体,等身上水液自然风干,才重新套上曹弥给的睡衣,轻手轻脚走出浴室。
看了眼床下曹弥给自己搭的窝,又看了眼她睡觉的床,站在原地目露纠结,最后还是选择悄悄爬上了曹弥的床。
江玟没有打扰曹弥,也没做其他什么事,只是静静缩在床尾,把曹弥的脚挪到他的肚子上。
嘘。
没什么的。
不过是一条忠诚的狗,想用温热腹部给主人暖一暖脚罢了。
曹弥的脚常年冰冷,刚放到江玟肚子上,就让对方冷得打了个寒噤。
少年倔强缩成一团,为了不打扰曹弥,连呼吸都是断断续续的。前一秒吸气声重了些,下一秒就会特意放轻。
江玟想,这点冷不算什么,他很快就会习惯的。
他不敢去抓曹弥的脚。
身为宠物,主人不允许做的事,他绝不可以做。
睡梦中的曹弥,感受到脚下有张温暖适宜的软垫,于是挪动身体,把脚往对方肚皮上压了压。
脚底完全贴上少年腹部,脚趾也摁在他身上,江玟控制不住呻吟了一声。“唔。”
少年短促从齿间滑出的声音,让他比起完全无知无觉的宠物,多了份男性的喑哑性感。
江玟眼睫颤抖,觉得自己身上有点热。
因为常年吃不饱饭,他远没有同龄人显得高挑强壮。身上肌肉也没有,看起来很瘦、很弱小。
完全不是一条能保护主人的狗。
江玟从喉咙里发出低声呜咽:“主人。”
为什么不能喜欢狗狗呢?
“主人。”这两个字,被他翻来覆去的咀嚼。
好喜欢、好喜欢主人,主人也多喜欢我一点好不好?
“哈、主人。”唇齿张合,从口中吐出一小截舌尖,像是在低吟浅唱。
他在说,不要赶我走。我会很乖,会很懂事,不需要主人操心。
很热。
身上越来越热了。
江玟低低念叨着,在黑夜里一声叠着一声,怎么也不肯停下。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得不到曹弥喜爱,只能加倍加倍的努力,让曹弥不要那么讨厌自己。
“主人。”
江玟呼吸变得急促,想他如果真是狗,曹弥肯定会喜欢他。
会亲亲他,抱抱它,再冲他笑,分享悲欢与喜乐。
怎么办、他想和她在一起。
只要能和主人在一起,被当成一条真正的狗也没有关系。
脖子套着项圈,末端牵连上一根狗绳。引绳握在曹弥手里,随意她掌控自己。
——从此满心满眼都是他的主人。这也太幸福了。
晚安,主人。
江玟无声蠕动着唇,蜷在曹弥床尾,第一次这么放松地沉沉睡去。
睡着前他还在想,要是主人明天能改变想法,让他留下来,那该多好啊。
要是能喜欢他,就更好了。
江玟弯着唇角进入梦乡,在夜里做了个美梦。
他的梦里第一次没有伤痛,天上阳光灿烂,照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地上也长满了花,满地都是用煎蛋做的,开得香喷喷的花。
曹弥其实很少梦见她妈。
都快不记得她妈长什么样了。
她妈叫徐凤娟,这名字普普通通,在中国一抓就是一大把。
典型农村彪悍妇女,行事风风火火,嗓门比人先到家。
她爸每次都说她妈声音真牛逼,吵架时声音世界第一响,不吵架声音村里第一响。
曹弥她爸读了几年书,说话慢条斯理,一点也不像个农民。
但也不是完完全全的读书人,充其量算半个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杂交品种。
可农村吵架不需要讲究逻辑,谁声音大谁就占理。再甩手坐地上一哭一嚎,阎王来了也要退避三舍。
曹弥她爸明显不懂这个道理,每次吵架都吵不过自己妻子。
争到面红脖子粗,梗着脖子嘴硬非要说好男不和女斗,然后被她妈从嘴里喷出的唾沫星子沾了满脸。
徐女士浸淫此道数十年,日复一日虚心锻炼,骂遍村里无敌手。
没人吵架能吵得过她妈。
再怎么洪亮的声音,在她妈面前,就显得像蚊子一样嗡嗡小。
蚊子嘛,随手一巴掌就能拍死。
徐女士嗓门大,一扯嗓子,声音能传到二里地。
夸张到趴田里休息的土狗,都会下意识打一激灵。狼狈夹着尾巴起身,给她妈传来的声音让道。
曹弥突然梦到小时候睡觉时的场景。
她脚冷,怎么都捂不热。钻被窝往她妈身上一贴,对方就扯嗓子嚎:
“杀千刀的,你脚怎么这么冷!”
她妈一边叫着,一边拍向曹弥那明显以下犯上、大逆不道的脚。
脚被迫离开贴着的这具身体。
曹弥不说话,又悄悄抬脚往她妈身上一贴。徐女士被冷得一激灵,身体在被子底下抖三抖。
“拿远点!拿远点!”她恨不得直接把曹弥踹下床,用笔在被子中间画出一道互不侵犯的三八线。
“要死嘞,小小年纪湿气那么重——”徐凤娟伸手推了推曹弥,“你泡个脚再上床。”
徐女士推了好几下,愣是没推动在被窝里装死的人。她气得一拍床板,嘴里不断念叨着,说什么都要去找民间土方,给曹弥身体去去湿气。
“泡过了。”曹弥全当听不见,闭上眼不听她妈的话,整个人躺进被子里。
眼前一片黑,她很快就睡了过去。
却不知道她妈在她睡着后,手往下伸,揉搓着她冰冰冷冷的一双脚。
“下次再让我捂暖,直接把你这脚砍了。”青春不在的肥胖中年妇女,口中恶狠狠说着,手下动作却不停,“真是欠了你的!”
掌心原本的热度,带着摩擦产生的热意,让曹弥脚逐渐热了起来。
见捂热了,不冰了,徐凤娟才把手抽出来,为自己享不了福的悲惨命运长吁短叹。
她悲伤秋月时,像唱戏似的咿咿呀呀唱着词。
“我就是生来命苦,才会给你们姓曹的一家当保姆。”
曹弥第二天醒来,有时会发现她脚就贴在她妈的肚子上。
肥肥软软的肚皮,像贴在温暖的棉花上一样,舒服的她舍不得挪走。
趁对方还没醒,曹弥又贴了会儿,才慢慢把自己的脚收回去,起床洗漱准备去学校上课。
梦里她妈的脸始终模糊不清,只有那声音格外熟悉。
那是属于对方的凭证象征,被刻到曹弥的骨子里。她忘不掉。
铃铃铃——
备用机的死亡闹铃声响起,曹弥感觉心都停了好几秒。
眼睛睁不开,手先伸到床头柜,摸到手机摁掉闹铃,再把脸重新埋回被子。
还未真正起床的这段时间,格外珍贵又短暂。
第二个闹铃很快接着响起,曹弥用被子裹住头,像蛆一样缓缓蠕动身体,心中杀心渐起。
恍若化身为英勇就义的革命先烈,为推翻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砥砺奋斗。凭借着满腔热血,捅死万恶的资本主义剥削者!
曹弥回光返照般弹了一下,接着又破罐子破摔,恨恨锤了一下床,诅咒她入职多年的垃圾公司什么时候破产倒闭——
这家破公司、她真是一秒都不想多待!
闹钟又响了几次,曹弥逐渐清醒,发觉脚下热热软软的一团,又试探性往下踩。
稍一用力,平地很快陷了进去。周围暖烘烘的,像有火炉直接贴在她的脚底。
曹弥:?
什么东西?
她直挺挺从床上弹起来,瞌睡虫顿时跑了干净。
终于发现可怜兮兮缩在角落,满脸通红快要烧傻的少年。
江玟整个人呈现一种快要羽化升仙的病态感,睡衣没遮住肚子,被子也没盖好,就这样蜷在床尾睡了一个晚上。
衣领露出一小截伶仃苍白的锁骨,脸颊却是格外的红。皱起的眉毛,都快能捋下来打个死结。
因为病痛,更衬得他有琉璃的脆弱美感。
尽管身体温度高得可怕,却还是在曹弥醒来前一动不动,维持着入睡时的那个姿势。
直到曹弥终于起了床,他才愿意表露出自己的难受,从嘴里不断溢出低低小小的呜咽。却又因身体下意识的反应,努力想要咬住嘴唇。
曹弥麻了,一时间忘记该如何反应。
是该指责对方心怀不轨、心机深沉,爬床都爬到她这。还是赶紧叫醒对方,并把他逐出家门。
毕竟作为一名单身孤寡的独居青年,曹弥着实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床上会躺着一位豌豆王子。
不需要温度计佐证测量,光看江玟的脸,就知道他已经发了高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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