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4)

    刚睁开眼的那瞬间,我只觉得无b的饥渴。

    因此眼前是什麽东西我也没ga0清楚,总之有闻到温暖的血ye味道,抓了就咬。

    直到对方身上的血ye完全被x1乾,一开始颇为猛烈的挣扎也渐渐平静了下来,最後静止不动。

    我将逐渐冰冷的屍t丢到地上,瞥了一眼…

    虽称得上结实却又乾又瘦,浑身破烂又脏兮兮的…运气不好,这一生的第一餐竟然是个流浪汉吗?正当我暗自庆幸方才因为太饥渴,并没有余力品尝味道时,阁楼下传来一阵细微的声响。

    从流浪汉手上捡回随身携带的匕首,并用屍t身上的衣服稍微擦拭後,将匕首收进皮鞘内收回怀中内袋。

    在下楼见刚刚那声响的主人前,我先花了片刻整理自己的思绪。

    我是个x1血鬼,老家在东欧。

    当时身为偏僻城堡的领主,在懒得跟别人争权夺利的情况下,我选择让巫师把我变成x1血鬼,而这在当时并不是什麽稀罕的事情。

    过了数百年,随着时代的变迁,城邦t制的改变,我乾脆散尽了部份家财遣散所有臣民,接着便一心一意在世界上游历了起来。

    对於有着永生的我来说,数百年也只是眨眼飞逝而过,在世界上漫游到处都是新奇有趣的事物,然而近两百年来科技更是突飞猛进,在西元2000年之後全世界的先进与半开化国家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在发展。

    这对普通人来说看似不错,但对我来说却不是什麽好事。

    每到一个新的国家,除了使用的语言与当地民情有些许不同,其他并无太大差别。满城市的大楼、路上奔驰穿梭的车辆,人人脚步急促的边讲行动电话…世界又开始无趣了起来。

    日渐进步的科技还有一点对x1血鬼有些不利,那就是随处抓人吃食很容易引来麻烦,导致後来我乾脆戒了人血。许多科幻作品中总是将人类的血ye描述的多麽甘美芬芳,对於x1血鬼来说是多大的诱惑;但老实说人类的血ye同其他动物并没有什麽差别,甚至在现代人吃惯了大鱼大r0u和高油脂食物後,混浊的血ye着实另我反胃…在对血ye的认知上,人类实在是太看得起自己了。不过曾经身为人类的我还是稍微能理解,毕竟人类总是自大又自以为是的。

    总之,我已经改以动物血维生很久了。况且虽然x1血鬼噬血,却不像普通的动物一般需要时常进食,偶而为之维持身t机能即可。而这也让我在沉睡前,在各处都混得不错。

    由於在各国游历已久,几乎地球上所有通用语言我都会,因此我会在各大城市定居,任教晚班英文老师、酒吧乐手、调酒师等各式各样的职位,交了不少朋友…当然,没有人知道我是x1血鬼。

    我最後一个落脚处是台湾,一个位居东亚的海岛小国。这个现代化算早的国家,在2010年後全球气候变迁、经济萧条後就一直普遍处於相当紧绷的状态,而在2022年全球经济通膨後,连续几个天灾世界格局彻底的打乱,当时的台湾同样民不聊生,许多人沉迷於酒jg与大麻,为了让一般民众也有机会反抗帮派的欺压,甚至还开放了枪械的购买…当时我就知道这个世界正在以相当糟糕的方向发展。

    我就是在那一年决定要再度陷入长眠。

    当我成为x1血鬼後,巫师便交给我一把有着纯银制细刃的匕首。他说将这把匕首斜斜cha进我的第三、四节肋骨处将会使我受到重伤,并且陷入自发x的长眠,但只要匕首脱落了就会醒来。

    这是每个古老x1血鬼都知道,用来打发漫长人生的秘诀之一。

    我当时实在是很厌倦了那样的生活,每天醒来到酒吧夜店只有一大堆买醉与沈溺玩乐的堕落人类,不然就是帮派枪械火拼斗殴,大家都用智慧型手机传递各式各样危言耸听的讯息,彷佛全世界的人都只是随便苟活在世界上,过着活一天算一天的生活。

    那时我就想起中庸里的一句话:国家将亡,必有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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