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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丝们尖叫起来。
林笙:这个人,平常是个很聪明的人,但是我觉得他挺笨的。他今天肯定猜不出来我这首歌是送给他的。
台下一片哄笑,有一些人喊着“程思”的名字。
许明优偷偷扭头看了一眼程思,对方却面无表情。
林笙:我今年28岁,我今天能唱出这首歌,花了——
林笙顿了顿,又接着说:——花了8年时间。原来,已经这么久了。
现场的观众忽然安静了。
灯光再度暗了下来。
林笙开始唱了。
是一首经典的英文老歌,《The Rose》。
他的声音微微发颤。
有那么几秒钟,许明优几乎以为林笙要哽咽了。
8年,
听上去漫长而遥远。
许明优觉得自己大概永远无法也想象用8年时间唱一首歌的感觉。
他有些后悔来看这场演唱会。
他想离开。
可是程思拽住了他。
他看上去有些苦恼,无奈地说:你在想些什么,许明优?他说的那个人不是我。
他停了一下,又接着说:许明优,你听,很好听的歌曲。
许明优看向台上的林笙:
忽明忽暗的灯光在他的脸上交错着,
在光与影的世界里,
他显得那么的温柔和安宁。
许明优一直焦躁不安的心终于有些平静了。?他没法理清到底是林笙的歌声安慰了他还是程思的解释让他宽了心,?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轻轻说一句:恩,很好听的歌曲。?在程思伸手牵住他的手的时候。
19.
这场精彩的演唱会一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唱的人有真心,听的人有真情,
许明优到后来也不由自主地被林笙的演唱所感染,
投入地看到结束,
甚至连一直同程思牵着的手都忽略了。
等到他意识到的时候,
程思却淡定自如的松开手,彷佛这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情。
许明优微微有些不自在,程思则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去吃夜宵。
随后便走出包厢。
许明优愣了下,紧跟上去。
吃夜宵的地方是一家装修挺有风格的饭店,
程思一进去就和服务员打了声招呼,看样子是熟客。
两人到了包厢,程思把菜单递给许明优:你先看,待会还有两个人要来。
现在将近要11点了,
饭店里的顾客好像只有他们,
没过一会,许明优就听到外面传来由近及远的说话声——
……这次演唱会是为新专辑预热,平白浪费机会,你还觉得有理?
换个歌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提高关注度嘛,我觉得我那一番说辞也挺有料的。
你就这点追求吗,尽炒些不着边际的烂事。
是啊是啊,真是委屈你了,要想尽办法捧我这扶不起的阿斗。
啪——咚——
包厢的门被狠狠地摔开,一前一后走进来两个人:
一个正是刚刚结束演唱会的林笙;
另一个,就是上次在音乐节上见过的,林笙的经纪人,
两人脸色不太好。
程思头也不抬地说:吵完了吗?吵完就坐下点菜吧。
谁跟他吵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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