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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方思雅重重点头,“写得真好。比我在书店租的小说都好!”
那是2004年,穿越还没有如此盛行,网络更不盛行。而凌玉的这篇穿越小说,又远不是地摊上的台湾小言穿越可比。短短三万字,将一个女子穿越至古代,爱上了另一个女子,最后又被迫回到现代的故事,讲得让人身临其境。尤其是,最后女主角寿终之时,她的爱人为了不舍缘分至此了结,居然逆天反穿越,来到现代时空,追寻女主……而此时,女主却已经丧失了上一世的记忆……
丹青语塞。这年头,有点才华的人都有点标新立异耍个性么?她这个文学社社长为什么总要应付这些家伙啊。
但,凌玉从来就不想搞文学啊。
其实,也不怪丹青,在2004年,还没有腐女这种生物,而同性恋的科普,也完全没有到位。很多大学生根本不知道同性恋这回事,或者,即便知道,也觉得是见不得光的,如同《春光乍泄》电影的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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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拿到那期《春芽》的时候,凌玉直接退了社团。
坦白说,作为一个大一新生,能发中篇小说是很困难的。毕竟,一学期才一本,页面有限。而像丹青团长这样的真正文学高手,社团还是有几个的,她们一般都是直接发短小说。
总之,不会进入主流文学圈。
调整呼吸,她像应付以前恃才傲物的才子一般,不卑不亢劝解:“这样吧,你把女主的爱人性别改成男的,这篇小说立刻就定了。”
“哦?好在哪里?”
“有问题?”
“女主的爱人,本来就是女的。”
作为一个文学社的社长,丹青不是没经历过这种刺头才子,也不是没经历过这种谈判失败,所以她也不以为意,而是回去直接把女主爱人的性别换成男性,然后直接出印。
最终,方思雅的运动会专题报道发了,而凌玉的中篇小说也发了。
谈判失败。
“当然有啊。谁都知道,谈恋爱的必定是一男一女,可你这文里,女主的爱人也是女的。”
丹青自认不是一个泪点太低的人,但看了凌玉的那篇小说,居然忍不住落泪了。
凌玉作为一个刚进社团才三个月的新人,能被安排发中篇,确实是因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团长。
最终,丹青含泪在那叠稿纸的前面添了一句题记: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做完这些,她亲自约见凌玉,对她说:“你的小说写得很好,我们《春芽》可以发。不过,你小说里面怎么两个主角都是女的。”
凌玉苦笑。
看方思雅如此,凌玉有点囧:“你在看那篇小说?”
“为什么要退呀?你这小说写得多好呀!你简直是才女中的才女,比琼瑶还琼瑶呢!”
那种有口难开的无力感,让人读来感同身受。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方思雅正在寝室里抱着最新一期的《春芽》看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
“好文。”她点头。
开什么玩笑,再耍个性也要有个限度,哪有女人跟女人谈恋爱的!这可是校园纯文学刊物。
凌玉却摇摇头:“可她的爱人,确实是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