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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早上,做完昨天剩余的表格,拿去行政盖章,我合计了下,就说得给上面送原件,等到十一点就溜了。赶着点送了文件,我坐着公交车,看着窗户里倒映的自己——短发,夹克,牛仔裤,运动鞋,其实我跟小颜从外表上看,根本就不搭。以往年节回老家,过去的同学小聚,也都说我

    其实更爱中式的早饭,可吃了三年,我也习惯了。先填饱叫嚣的肚子,再胡乱洗漱。无意间瞥见自己脖子上暗红的印记,我才省起昨晚发生什么。如胶似漆似乎也只有才来到这个城市时候才有,也曾不分昼夜燕好缠绵,却在彼此都寻到满意工作后,戛然而止,归于彻底平淡,完全不符合网恋出柜又奔现的节奏。有时候回想起当时匆匆忙忙来到畅城的自己,我都觉得恍若隔世了。而现在,对着镜子里明显胖了不止一圈的自己,我却更不知道该怎么对三年前的自己说,你现在做的是你当初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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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倒吧你,你连个对象儿都没。我都三十了,再不结婚我老娘该怀疑我是个GAY了。我可告诉你啊,红包可别少!不然以后写材料可别找我。”他的东北腔已经带坏了我,说出来的话却让我心里又抖了三抖。GAY?我不就是么?而且还是个女的。我心里合计他要是知道,恐怕得吐出两口老血吧。

    “知道好东西,可你不知道吃人嘴软么?”大周从怀里掏出包装精致的信封给我,我哀嚎道:“你不是吧!!!”然而还是老老实实接过来,拆开后,果真是大红的请帖,烫金的字,也烫坏了我的心脏:“大周,你太没人性了!居然结婚!我还没结婚呢!”

    醒来时候,已经八点多。我揉着脑袋,咬牙起来。客厅茶几上放着煎蛋和牛奶,还有颗洗好的苹果。小颜已经上班走了,这就是我们之间差距。她要去学校,开车去也有半个小时车程,每天都是七点四十准时出发。而我九点才上班,骑车晃悠悠二十来分钟到达。于是她出发时,我还在好眠。她都开始讲课,我才眯着眼睛到单位。中午是见不到的,只有晚上才在一起用晚餐。等到了周末,我要么宅在家里,打打游戏弄我的东西,要么到处逛——不是逛街,而是去各种博物馆。小颜偶尔会陪我,但更多时候,在家的时候,我在书房她在卧室,各忙各的。

    收拢思绪,抓紧时间洗漱。翻出件领子高点的牛仔衬衫,我抓了抓头发,扛着自行车出了门。因为这一半年发福太过,她要求我上下楼扛着车子锻炼,完全忽略我也同为女子的事实。好在下楼不费劲,住的也不算高,我欣然接受。等一阵风似得赶到单位,大周已经坐着喝茶了。我一瞅自己茶杯,嘿!茶色正当时,抛了个媚眼给他:“嘿嘿,多谢!”然后忙不迭一口气喝完,才砸吧砸吧嘴:“不错嘛,这么好的碧螺春。”

    “不是昨天才……”她话没完,我有点不耐烦,重新吻了上去,挺直腰背,抱着她往卧室走。恍惚间似乎外面淅沥沥下起冬雨,而我在她唇角脖颈流连忘返,将一切抛之脑后。

    在一起三年多,本就没有的激情更是乏陈。三五天一次的例行公事,今日似乎有打破的迹象。我的手不由自主从她腰间往上而去,咬着她下唇,呼呼喘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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