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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是个平面模特。
替人骚包。
“……”
“咳咳,都、都已经吃完了……”
不然,你耗不起。
这时候联想起某人,崔文不由得打个颤。
也只有富人养得起。
看着正在给猫顺毛嘴里还喋喋不休的英华,崔文叹了口气。
“……”
中途还打电话给了自家大哥,问瘦肉圆子怎么做吃起来比较有嚼劲儿。
特意去超市买了近五十块的后腿肉。
英华给崔文的回答倒是简洁明了——
——崔文记得他们模特比较重这个,一天的肉食热量就靠几个圆子打发。
没点娱
还是大哥觉得养一个凡瑀就够呛了,不敢再招惹别的了?
顶多,也有只在他伸出爪子的时候给他抓两下。
最后崔文还是做了。
“唔?”
不光是物质富足,精神也要富足。
猫这种宠物。
难道是想精神寄托一下?
24.
“你要吃?”
至于为什么,可能——
所以说惯出来的都是富贵病。
这是最狭义,也是最浅薄的概念和解释,可惜却是大众最直观的印象。
“那个,要不,你试试做点别的什么的?比如葡萄鱼啊,我……不是,花花挺喜欢吃的。真的。”
“不是啦!是我吃了……哎,话说回来,你做的不错啊!下次再做的时候算我一份啊!谢谢了啊!”
模特们所穿的、用的、吃的、喝的,都是别人想却不一定能得到的。
那些锋利的爪子,大哥都没法给他剪掉。
“我不是做了一袋子了吗?都吃了?你那猫没事吧?!”
而这些人却乐此不彼地愿意对着这些海报犯花痴。
“崔文啊,这次的圆子,你还能再做一点吗?”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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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这还真没有不偷腥的猫。
崔文实在是好奇,当初大哥怎么会同意租客可以养宠物的?
区别就是前者还能认清自己的立场,后者却已经完全忘记。
一个是把猫当玩具养,一个是把猫当儿子养。
29.
“崔文呀,你会烧菜不?”
“不是啦。花花最近突然不怎么爱吃门口那家卖的圆子了,我想给他换换口味,可我又不大会……”
那么他的工作到底是什么呢?
等他气消了,爪子自然也就收回去了。
26.
“会一点,怎么了?”
31.
“那你会不会做肉圆子啊。就是全瘦肉,不要很油的那种。”
他自己也想吃了吧。
30.
差距太大。
23.
27.
凡瑀可以当猫养,可绝对不是一只你养了他他就能把你当他主人的那种猫。
——一次性吃这么多,这胖猫应该送医院给看看了吧。
25.
“……”
因为凡瑀觉得家里养猫很脏不同意所以大哥便把这份对养猫的执念寄托在英华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