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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投依可不理她,张着嘴便要她喂,两人僵持了一会儿,唐三彩投降了,递了一串到她嘴边。朱投依一口咬住,粗鲁地撕扯下来,嚼得津津有味仿佛在吃东市最有名的胡儿烤肉。一时间汁水四溢,顺着她嘴角淌下来,被她舔了一下舔了回去。吃完一串,又张嘴索要第二串,唐老板娘便又递过去一串,她又是一口咬下,三下两下全堆进嘴里,吃得吸溜吸溜直说烫,却不肯停。唐三彩看得疑惑不解,心道这没撒盐的兔肉,腥膻气都没去,能好吃到哪去?
“北风妖魔都杀得,兔子自然不在话下,乖了,我的飞刀丢了,没你的小刀我们只能吃生肉了。”
提着猎物,唐三彩一拐一拐地走去水边,将手中的两只猎物剖腹取出内脏,剃毛洗净。唐三彩隐秘身份是个杀手,一双纤纤玉手除了弹琴吹笛调戏男人,干得最多的就是杀人,肌腱如何走向,附着在骨头上要用何种力道何种手法挑下来,已经是熟得不能再熟的一门技术,杀兔可算是轻巧极了。她一双素手上下翻飞,翻抹挑转,并不使蛮力,因此左手的伤也丝毫没有影响,如此运刀如飞,不一会儿便把獐子骨架整个挑出来当笼子。她带着一笼肉回来,又切了竹子,割成两半,一半留着烧水,一半削成竹签,穿了肉戳在火堆旁边烤,不一会儿香气四溢,肥油直冒,朱投依看得眼睛都直了,彼时也忘了哀求厨子,唐三彩好整以暇,把肉串串一根一根拔起来,藏在身后,笑嘻嘻地说:“求我呀。”
朱投依吞了一口口水,面有难色,内心挣扎半晌,冒出一句话,“老板娘,给我来十串,我兜里有钱。”
吃肉这个词就好比地狱的恶魔一样诱惑着朱投依,她慢慢放弃了挣扎,唐三彩熟门熟路搜走了她的小刀,全然不顾朱投依瞪圆眼睛的抗议。
没有趁手飞刀,小石子也凑合,唐三彩腿脚不便,也只是衬托得手头功夫越发犀利罢了,不一会儿就满载而归,拎着兔子和捉兔子的獐子一拐一拐回去馋朱投依。
老板娘扭过头,数出了十串,吆喝道:“十个串串没有盐嘞~”
朱投依的眼睛慢慢瞪到不可置信的大小,说道:“沙漠英雄伊都布尔汗用它杀了北风妖魔,精绝女王曾经用它加冕勇士,你要用它杀兔子?”
趁她赖着不起,唐三彩说:“你有一把小刀,拿来杀兔子吧。”
她心道不妙,猎隼因为目力极好,一片区域一旦搜索完,就不会再回头了。她连忙低下头去检查自己肩膀上的记号,一摸之下她微微一怔,肩膀上的布片已经被扯得稀烂,露出里面的里衣,给猎隼辨认的标识早就不知流落何方。
如今想来想去也只有苦笑了,失去救援之后在这山里能不能活着还两说呢,还是…咳,先找吃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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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真是否极泰来,刚想着联络手下人,便有一只猎隼从头顶飞过,她满心欢喜等着猎隼落下来,哪知那猎隼好像没看见她似地,从她头顶掠过了。
朱投依正对她引颈期盼,看到生肉也恨不得咬下去。唐三彩不露声色把能吃的东西藏到身后,朱投依即立刻就如没油的灯芯一样,迅速委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