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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你在做什么呢?”这是一个非常嫩气的声音,声音的主人也的确是一个孩子。

    “没什么呢!”歌者刚才严肃的神情立马没了,换成了一副笑脸,虽然是笑着,但还是那么的丑。

    那孩子看样子不过八、九岁,可能还会大一些,在这些地方长大的孩子面临着的是长期的营养不良,就像这个孩子一样,面黄肌瘦,穿着破烂,走起路来也是颤颤的,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好吹倒。

    雾雪看着那孩子,十多年前她也应该是这副模样,瘦小而肮脏,见惯了街道里的暴力,雾雪将扫帚放在了一旁。

    雾雪没有想过这蝼蚁居然这么坚持,20万欧布真的不值钱,也就是城里人一个月的收入,还不及她那把枪的一个配件。再则不是那把枪对雾雪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她其实也不会那么在意。

    “把钱给我。”歌者依然不认输。

    “这位姐姐怎么称呼呢?”

    “她撞的。”雾雪用谎言证实着歌者的说法。

    “好,我给你钱。”雾雪也不想为难歌者,贫穷并不是错误,而且她确实答应了对方用钱来换黑匣子,而东西也确实被托雷拿走了。

    “我不小心撞的。”歌者还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说道,还不时的给雾雪使眼神,仿佛让她配合一下自己。

    听这孩子的口气宛若一个大人,刚才直呼歌者为十三,这里又问自己如何称呼,这种装作大人的语气配上那幼稚的脸蛋倒让雾雪觉得这女孩倒是挺可爱

    雾雪的话让那孩子注意到她的存在,那孩子走到雾雪面前睁着大眼睛上下打量着。

    雾雪没有想到歌者这么快就醒来了,想来自己刚才那一下还打得不够重。

    “我要回城里去取,”雾雪松了口:“我把钱给你送过来,你把枪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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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者对钱执着到让雾雪匪夷所思的地步,如果是换做其它人都能看出那把枪和那些药剂更要值钱一些,可歌者的认知里好像没什么比这钱重要了。正在雾雪纳闷的时候,房间的门被推开了,雾雪本能的操起离自己身边最近的东西——一把扫帚。

    “我说了,枪……不在房间里。”

    雾雪提了提桌上的水壶,壶中有水,雾雪相当不客气的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身上的疼痛又缓解了一些,她准备继续翻找一下自己的枪。

    “把枪给我。”雾雪道。

    “那你为什么头上有血。”那女孩问道,说着她小跑到歌者面前,举起袖子往歌者的伤口上擦,那袖子上全是污渍,歌者也不拒绝,只是笑嬉嬉的接受着帮助。

    “不!”歌者拒绝道:“你要是不要枪,跑了怎么办?”

    雾雪看看地上的歌者,又看看这屋子,想象不出来这是这个丑八怪的房间。其实对于那些连饭都快吃不上的人来讲,根本不会有人在意自己的房间是怎么样,在雾雪的记忆中,她所走过的所有贫民窟都是充斥着垃圾与臭味,那里只会是蛆虫们的繁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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