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2)

    【那些官差衙役都是从当地选拔的,和周围的村民都是熟人、亲戚。】

    贝婧初握紧小拳头:【等我长大了,早晚把这条给它改咯。】

    皇帝有些疑惑:“令嫒的伤势这么快就好了吗?”

    【当然会包庇了。】

    【杀杀杀杀杀,全都杀杀杀杀杀杀。】

    【本来就男多女少,再加上允许纳妾,很多人根本娶不到妻子。】

    【就算你出去了,谁敢把不好的一面摆在一个皇子面前?】

    他的人去调查的时候,那村子里还关着不少女子,吃的是买主的剩汤剩饭,如厕就是饭盆旁边的另一个盆子。

    这个问题不大,皇帝允了。

    尚书令起身谢恩:“臣还有一请,小女想随队一起返去,为母报仇。”

    “所以臣想,把那些罪人运到京城,由小女康复后去亲手处决。”

    “朕会派御史去妤山,定然严惩罪人。”

    然而贝婧初的心声还没停:【而且你要不要看看这个律法合理吗?】

    皇帝没想到还被一个没有断奶的小崽子教育了。

    奏报已经呈给陛下了,他自己会看完的。

    尚书令苦笑道:“当然是没好的,这样容不得她任性。”

    【但是到了别的地方,别说县丞,就是村长都是土皇帝。】

    皇帝看着奏本沉思,他自认残暴,都还不知世上有如此丧尽天良之事。

    妤山。

    但是尚书令说不下去了,连开口都觉得残忍。

    但确实有道理。

    贝婧初叹了一口气:【我的傻阿耶哟~你出生起就一直待在京城,天子脚下,谁敢胡来?】

    况且,这些人是哪儿来的胆子?

    “若是不严惩那些人,臣到了地下都没脸去见她。”

    【犯罪成本实在是太低了,根本不带虚的。】

    “也算是全了她的一片孝心。”

    食物与泄物放在一起,简直连猪圈都不如。

    百杖之伤,不躺上几个月不行的吧。

    皇帝对尚书令道:“爱卿既有如此请求,朕自当满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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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一村人皆犯事,当地官府却不作为。”

    “陛下,臣都不敢想,亡妻当年失踪后经历过什么。”

    “朕记得,大越律法有令,凡拐卖良人为他人妻妾者,徒三年,买卖同罪。”

    他的人还正撞上了一具女尸被抬到山上去埋了,那尸体形容凄惨,身上布满了凌辱的痕迹。

    拐卖

    【就算是被抓了,对他们来说,蹲三年的牢就能有个媳妇,真的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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