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3/3)

    公安同志来得很快,何淼淼其实是来借钱的。但是云苏给叫了公安,她也不敢就这样跑了。

    因为做生意显然没有她想得那么简单。

    等公安同志把何淼淼的事情接手后,夫妻两人很快就带着孩子去码头坐船了。

    船开了后,云苏这才跟季向天嘀咕:“你说何淼淼哪里来的勇气”

    季向天也觉得这人太天真。别看这个时候做生意很容易。但那是卖货容易。进货呢?进货才是最大的问题。

    这个时候信息不通畅,好多人做生意都是做自己熟悉的领域。或者说靠亲戚做起买卖。

    比如卖菜的,家里就是种菜的,或者有亲戚种菜的。卖衣服的,家里就有人在服装厂上班。或者自己就有买布料的渠道。买到布料自己做了,再拿到市场上来卖。

    所以说,这个时候好赚钱的前提,那就得有货源。抓住了货源,那钱就真是财源滚滚。

    而何淼淼一个外地来的没有小年轻,知道跟踪卖衣服的找货源,其实挺机灵的。但她错就错在太过低估人性。

    能赚钱的货源,就是搁在几十年后,那都是被捂着不透露的。

    所以从这里说,其实他们云家坳大队在卖海味这方面是很有优势的。背靠大海,有许多海洋资源可以变现。

    ——

    回到大队,云苏跟季向天就跟云爸、云妈聊起了这方面的情况。

    主要是整个海岛卖海味其实没多少赚头。因为大家都有这东西,海里捞的不要钱。捞起来收拾干净晒干就是了。这东西批发给何姨,能赚一些。如果大队安排人直接去羊城零售,那能赚更多的钱。

    但这其中涉及到了不少关节。

    云苏说出来的时候,家里就她爸妈。大哥上班了,小弟带着小芸芸到海边玩去了。家里静悄悄的。季向天正在剥树菠萝。

    树菠萝特有的香味弥漫在整个堂屋,风扇的风力很大。云爸、云妈闻着空气中的水果香味,只觉得心跳都快了几分。

    好一会儿,云爸问:“这去羊城卖货能行吗?”

    季向天:“要是以村集体的名义设立一个合作社,那一定没有任何问题。不过估计这个很难。”

    现在的云家坳大部分都是云姓。这部分人一起设立一个集体的合作社,那肯定没有任何人反对。

    不过,村里也有一部分外姓人。这些人中有些特别不喜欢云姓人。觉得云家是大姓,会欺负小姓。小姓的权利被大姓拿走。

    所以搞这个集体合作社,可能这些人会反对。反对的话,这合作社就搞不起来。

    还有另外一条路,就是私人来搞。

    私人收了村里的海货,带去羊城卖。羊城的话,现在弄个店铺并不难。价格也就百能搞定。只是敢搞私人买卖,又有钱买店铺或者租店铺的人,极少。

    云苏接过一颗树菠萝的肉,边剥边跟她爸妈,说起羊城那些人搞小摊

    卖货的过程。还把何淼淼找货源被人揍的事情也说了。

    “所以啊!其实我们村有那么多货源,自己去卖或者说再多收购其他村的海货。然后集中到一起再批发到羊城。那收益一定比现在更好。”

    这两年村里年底工分折算成钱时,那工分的价值一年比一年高。这个价值一部分就是卖海货得来的。

    “那行,我去找大队长那边聊聊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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