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2)

    “朋友的。”

    她知晓谢婴爱干净。

    沈雁回眉心一皱。她好意将谢婴的斗篷借给她披,莫不是她还嫌弃上了?

    荆三娘歪着头瞧她,“像你这样厉害的小娘子,可有成亲?”

    见一碗饭端上来,女子并不在意什么形象,很快便端起饭碗,拿着调羹大快朵颐,“胭脂,这儿的小摊子做的饭,味道都这般好,要不咱们留在这儿过年罢。”

    但她还是好好琢磨琢磨如何才能不将白狐皮洗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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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吗?”

    她很快又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沈雁回一眼。

    “嗨,我不挑,你随便给我上些,我都能吃”

    沈雁回的小推车抽屉里还摆着陈半瞎收摊前送给她的林檎。

    凭借她多年的侦查本领,她怎么瞧着,这一人一马,认识这件白狐皮斗篷啊!

    就这般猜出来了?

    沈锦书出生,沈长生取“锦书”二字,也是为作思念。

    “还未。”

    “可是出自易安居士的‘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中的‘雁回’二字?”

    沈雁回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但还是张罗着给她炒菜,“娘子您瞧瞧要吃些什么?腊肠芋头、油焖虾子、酱炒茭白,还有鸭腿、蛋饺类,您选一选罢。”

    那女子莞尔一笑,上下打量了一番沈雁回,眼里露出几分狐疑,“这斗篷上好大一股壶柑的香味,还挺好闻的这是小娘子你的斗篷吗?”

    那剩下的半只林檎被她扔在一边,让马儿自己低头去吃。

    它注视着女子身上的饭,艰难地点了点头。

    沈雁回瞧了一眼这女子的眼神。

    怎么一副似是她偷了谁的衣服似的!

    荆三娘一手握着调羹,一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沈雁回,“什么朋友这般重情义。这样一件白狐皮斗篷,若是放到市面上去卖,定是值千金。你的朋友便这样给你了?”

    “没有吗?”

    沈雁回忽然觉得很不对劲。

    沈雁回炒茭白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

    “沈雁回?”

    “沈小娘子,我瞧你年纪轻轻,便已经这样能干了。”

    女子接过这斗篷,先是一怔,又抖开仔细瞧一瞧,随后嗅了嗅,就是迟迟没有披上。

    “是朋友借给我的”

    “娘子,这斗篷不脏。”

    女子捧过沈雁回递过来的林檎,徒手一掰,那林檎便立刻一分为二。她小心地喂马儿吃半只林檎,转身与沈雁回道,“我叫荆三娘,小娘子可唤我三娘。敢问小娘子芳名?”

    她将那件狐皮斗篷往身上一披,又转身与她的那匹马攀谈,“胭脂,还是狐皮斗篷暖和啊。这料子,让我有些想起一年多前,我猎的几只白狐狸呢。你还记得嘛,是咱们一块猎的。”

    “它吃林檎吗?”

    沈雁回知晓了,这人真有些自来熟。眼瞧着这声打扮,与她方才之话,大概她是漠北人。

    荆三娘眼睫微颤。

    不对劲,很不对劲。

    “好香!”

    虽说才坐在用饭便互报名字有些怪异,可眼瞧着面前之人的性格颇有江湖儿女的气势,她也不好不回应。

    荆三娘摩挲着身上披着的白狐皮斗篷,“那这白狐皮斗篷,不是沈小娘子的意中人的吗?我观这斗篷大,应是男子所有。”

    “多谢。”

    “没,没有。”

    虽然说她这样摆小食摊的,有一件毛色上乘的白狐皮斗篷,确实是有些奇怪。

    后来祖父再也没有回来。

    这是祖母思念祖父取的名字。

    虽说这是谢婴的,但这好歹也是从沈雁回的小推车底下拿出来的。

    可眼前的女子实在是穿得太少了。要是穿得这样单薄,在她小食摊上用完一顿饭,非冻成冰棍不可。

    “那可有意中人?”

    听闻漠北的姑娘性格很好,非常豪爽。

    胭脂也饿。

    但是,她瞧起来也不像是个扒手吧!

    “并不是。”

    “是的。”

    她猜错了,这人是做媒婆的?

    她那匹马儿上前嗅了嗅她身上的斗篷,竟嘶鸣了几声,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当年祖父远在军营,沈雁回那时恰巧呱呱坠地。

    “沈雁回。”

    “多谢胭脂,你真有口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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