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艺术家(重生) 第427节(1/2)

    当然,可以理解,不这样写不行。

    不可能反抗的。

    开玩笑,好莱坞大公司主控的电影,在08年之后,搞反抗富豪。

    非常敏感的话题,不能碰的话题。

    像《好莱坞之狼》写交易员的故事,看似揭露了华尔街的腐朽,实际上传递了一个信息。

    主角和相关的从业者,不聪明,只是好运。

    如果一个不聪明的普通人,也运气好一点,也会成功。

    没有成功,是运气不好。

    向上帝祈祷就行了,不要仇视华尔街。

    很巧妙的视角。

    沈三通要魔改原版《盗梦》的主题和大纲。

    他不喜欢把偷、抢、盗拍的很酷。

    原版《盗梦》,是因为主创自己种族是靠这个发家,有一种劫掠浪漫幻想。

    沈三通要的“盗梦”,他希望是盗跖那种。

    被污名化的“盗”。

    对于反抗不合理秩序的一种污蔑,贬斥为“盗”为“匪”。

    通俗的说,沈三通这一版的“盗梦”,是“道”而不是“盗”。

    不是美化盗,而是这个故事就不是盗窃的故事。

    是通过神秘的梦境,反抗一些人的掠夺,所以被既得利益者污蔑为盗匪。

    现在无法点名,沈三通打算虚化。

    等十年后,可以直接点名。

    沈三通的《盗梦》,奔着系列去的。

    不搞系列实在太可惜,美国提供的素材实在太多。

    美国搞完,可以扒一扒列强。

    一百部都拍不完,实在是地理大屠杀以来,这些拟人玩意,过于大缺大德。

    要看第一部票房成绩。

    第一部成功,沈三通一定要做系列。

    中午。

    沈三通约了姜文吃饭。

    这个时候的姜文很颓废,也低气压,但正好。

    不这样沈三通也不会找他。

    姜文,比冯小刚和张艺谋高很多,很多。

    95年,《阳光灿烂的日子》公映之前,就有投资商找到姜文,成立了阳光灿烂制片公司。

    这家公司和周晓文的大洋公司一起完成了影片的发行。

    不过很快,这个公司就不知下落。

    几乎同一时期,冯小刚也和王朔一起经营过好梦公司,也不成功。

    一直到遇到王中军和华谊兄弟,借助资本力量,冯小刚才开始规模化、有流程地运作自己的作品。

    而姜文并未选择华谊兄弟这样的平台。

    他自己成立了不亦乐乎电影工作室,属于项目式运作。

    姜文拍一部电影,朋友和工作人员就来帮忙。

    电影拍完了,大家也就干别的去了。

    这种工作方式适合姜文的拍戏状态,但也导致他多年来都没有稳定的合作伙伴。

    沈三通看来,这跟姜文的性格和创作理念有关。

    姜文其实有市场理念,但是落实到做法时,却和商业格格不入。

    经常几年磨一剑,没有公司拖得起。

    王中军在《鬼子来了》投过他,比投冯小刚还早,但王中军签冯小刚不签姜文。

    冯小刚可以一年一部,姜文就不行。

    姜文觉得这样自己变成一个拍片机器。

    王中军接受采访《东方企业家》采访谈过,导演要成功,除了会拍电影,会拍好电影,还要看运气。

    平台,合作者,档期和宣传,缺一不可。

    放在今天,姜文毫无计划地超支,或者冒失地和体制较劲,跟不上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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