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文化传播者 第58(4/4)
“还有一点就是合同的问题,我可以大概的透露一下我们之间签的合同,这也不算是什么秘密。一个是版权问题,版权要保留在徐泽工作室里面,你可以自已去唱,但是你没有权利去授权给别人,这是一个相当于是共享版权。
另一个就是网络收益分成的问题,徐泽工作室在歌曲创作世上可能是比例分成比较高,它不会说是像原来似的,就是你拿出一部分钱来把这首歌买下来。这是徐泽工作一个特殊的地方。
我们还补偿了一笔他的专门儿根据我这个人写的一首歌的一笔润笔费,大概是50万。这就是所有的合同的内容,你自已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继续谈下去。”马龙把自已的条件都说了出来。
毕竟这是考虑到以后双方见面以后的合作问题,万一到时候再把徐泽工作室的合作条件说出来以后,张志不同意或者心里不舒服,那还不如现在就把这个念头打消了呢。
“嗯,这方面我们没问题,不过要和公司商量一下,毕竟有些事,比如歌曲版权这块儿我做不了主。不过你们公司还真是有魄力,这样的歌曲版权合同都直接让给人家了。
不过现在看来你确实也因为这首歌也赚了,赚了名气,公司也赚了很多的钱。我倒是佩服你,真正的佩服你的魄力。”张志沉吟了一下,然后对马龙说道。
既然马龙能开诚布公的说出来了,自已这方面也不需去回避这些问题,毕竟两个人在这些事情还都是可以谈的。听到马龙所说的工作室这样的条件以后,当时起初的反应是感觉不是太可能。
后来又想想,感觉这种事情非常的有可能。毕竟对于一个非常有创作才华的人来说,各种奇葩的东西可能都会出现。
而且这样的合同好像在好长时间之前就流传出来了,就是好像有一个叫做章天的人,从二线进入一线的时候,唱的那首传奇。那时候就流传出这样的合同,看来现在这个马龙身后的这个作曲人和章天那个人是一个人。
明白了这一点以后,张志也没有再纠结,虽然这种方式的合作会触及到娱乐公司的一些底线,但是这些都不是自已需要考虑的,自已需要考虑的就是拿到真正的质量好的歌曲。
至于到最后公司不同意怎么办?那就自已私下里出钱去买,不走公司的账。而且像张志这样的元老级的人物,在公司里其实还是有一定的股份的,
实在不行的话,他就可以自已独立音乐人的身份去唱这首新创作的歌曲,如果这首歌真正的好的话。
张志和马龙他们这样的人真的是不缺钱,他们只是想重新拿回属于自已的荣耀。而这件事情的关键就在于徐泽是不是能创作出像水手这样的歌曲?
见张志
“好的,那你先回去和你们公司商量一下或者是到最后确定了以后给我打个电话,我到时候约徐泽我们大家一块儿见一面,然后再聊聊这件事情。
到时候我介绍你俩认识他,其实徐泽还是一个非常好的小伙子,谦逊有力,你到时候见到他也会也会欣赏他的。”马龙感慨地说道。
对于张志说的公司对歌曲版权的问题,马龙原来也早遇到过。但是由于马龙的坚持,所以公司也在这方面也就没阻碍,顺从了马龙的意见。现在看来,马龙坚持是对的,拿到这首歌以后,公司也算是大赚了一笔。
公司没有拿到水手这首歌的版权还是有些遗憾的,如果说整体的水手完全都在自已的手中的话,那就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或者其他的方式把利益能够最大化。看来徐泽工作室还是非常有聪明的人的。
马龙总在买水手这首歌的过程中,和公司的人也是僵持了很久,所以说他非常能体会到张志现在的感受。因为徐泽的这种卖歌方式就相当于打破了娱乐圈的一个潜规则,
如果以后大家创作人都这样卖歌的话,那就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娱乐圈儿一些公司的整体的收益。就是相当于是原来的娱乐公司处于主动地位儿,
歌曲创作者因为不知道自已的歌的质量如何,或者是没有自已的歌儿宣传的方式,从而处于从属地位,只能把歌儿贱卖出去,自已只得到一点点的稿费。
而徐泽工作室这样一弄就会把歌曲创作者的地位提升上来,双方的从属关系变成了合作关系,而到时候,这些娱乐公司就不能够从渠道上管控住这些歌曲的来源,而且同时还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