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2)

    温言莫名有些脸红。

    一旁一直沉默的李竟成突然开了口:“温言,你这些日子都不和我们一起,是因为和院长校长有事情要做?”

    他像是等了很久,终于见缝插针等到这样一个机会。

    温言慢吞吞“啊”了一声,还没彻底回神。

    岳琴替她解释:“我上次不是跟你说了,陆氏和京大合作一个项目,负责人就是我们温小言,他们吃饭肯定为这事儿呗,她厉害吧!不愧是我们三个里面的第一名哈哈哈哈。”

    “这样。”李竟成语气和缓,“是厉害。”

    温言的注意力还在岳琴刚才那句话上,也就错过了李竟成脸上变换的神色。

    八月的雨来得快,去得也急。

    潮湿的味道还没散尽,被雨短暂驱赶的热意便翻腾着上涌,开始灼着人们裸露在外的脚踝。

    李一白开了车来接温言去赴晚上的饭局。

    那辆黑色的宾利刚一经停,岳琴就认出来了。

    她挽着温言手臂八卦:“你儿子他干爹经常来接你吃饭么,你俩是不是……”

    温言不想在男同事面前说这些,想了想就先否认了。

    “还是项目的事儿,我先去一趟啊。”

    岳琴和她挥手:“去吧去吧,别忘了下周三回学校值班,我让教导主任帮忙给我俩调成同一天了。”

    “知道了。”她应了一声,没忘和李竟成说再见,“下次见,祝你俩约饭愉快。”

    李竟成脸色看起来有些不愉快。

    清清秀秀一张脸配上耷拉得明显的嘴角,就显得场面不那么好看。

    温言奇怪他态度的转变,只能猜想是自己擅自脱离三人小分队,惹人不开心了。除了在心里说抱歉,也没别的法子。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总是突如其来地展开,又太过仓促的结束。

    她和李竟成的缘分,从他送花来,让温言考虑考虑他的时候,就早已结束了。

    他们连约饭的朋友都不会再是,只能是见面打个招呼的普通同事。

    李一白撑着伞来接温言,打开车门请她上去。

    高跟鞋踩过湿了水街道,温言刚上车坐下,污浊的泥水便顺着鞋跟滴滴答答淌下。

    她穿着杏色的鞋,昂贵汽车里也铺着一瞧就价值斐然的纯白色毛毯。

    云朵一样的她与毛毯间,偏偏稀稀落落开着一朵污遭的泥花。

    像什么纯洁的被染污了。

    那团泥水大喇喇刺着李竟成的眼。

    他看不出那是什么材质的毛绒,可也大概知晓只有极贵的东西才配得上这一台车,和这样的车牌。

    只是开车的人,和坐车的人,看起来谁都没有在意那名贵的物事被弄脏。

    西装笔挺的男人关上车门,也轻而易举阻断了李竟成窥探的视线。

    温言坐在里面,算是和毛毯一样极贵的事物么?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和他之间,竟然有了云泥之别?

    李竟成眼神逐渐变得阴鹜。

    他心里有点儿不舒服。

    其实要说他有多喜欢温言,那不至于,更多的应该说是欣赏。

    欣赏她的容貌,她的能力,欣赏她比自己高一线进京大的事实。他是个喜欢挑战的人,所以温言走在他的前面,让他兴奋,让他激动,也让他有了追逐和征服的目标。

    他从小就是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一路顺风顺水高考、出国,读研读博再到回到京大任职。

    这么多年,他只输过一次,那就是在进校任职这件事上,输给了温言。

    如今温言已经转成正式教职工身份,而他还在试用期。

    她像一座高山一样伫立在他这个从前的天之骄子面前。

    他想,能站在天之骄子身边的人,只能是打败过天之骄子的人。

    最初的挫败后,李竟成只花了不到半分钟时间就想明白其中厉害关系,对温言展开了追求。

    可惜,让他没想到的是,温言竟然生过孩子。

    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居然如此不自爱。

    李竟成心里痛苦了很一阵儿,为她的不贞洁,也为自己心里隐隐的惶恐。

    他居然在害怕。

    害怕温言的能力。

    什么样的人才能一边读博,一边带个半大的孩子,核心期刊的论文还能一篇不落。

    如果这真是温言自己的实力,那她这个第一名当之无愧。

    李竟成最骄傲的,在温言面前有可能不值一提。

    这发现让他害怕。

    除非……那些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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