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2)

    靳逍在国外泡吧时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不乏热辣奔放风情万种的大美女,也有皮相骨相俱佳的白人帅哥,但谁都没有这样的气质。

    很特别,又很矛盾。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美人,会甘心只做幕后。

    他想到刚回国时,关于这个人的种种听闻,诸如“年少成名”、“面冷心硬”、“点石成金”……公司被挖走的那几个小练习生,大概一是看中彩虹传媒承诺的资源,二则是看中纪繁清这块金字招牌。

    而这块金字招牌,现在就坐在他的眼前,触手可及的位置。

    “你下一场准备唱什么歌?自己写,还是唱别人的?”纪繁清问。

    靳逍收回思绪:“翻唱吧,毕竟就像纪老师说的,我水平 ,自己写歌岂不是死路一条。”

    “……我可没这么说。”

    靳逍不置可否地挑挑眉,他确实不擅长写歌,他又不是音乐专业的,玩音乐纯属兴趣,没想到正好派上用场,投其所好了而已。

    比起写歌,他更喜欢给好听的歌换件衣服,重新编曲。

    很多人都忽略了编曲的重要性,同样一首歌,不同的编曲会呈现截然不同的效果。

    靳逍喜欢将看上的东西,盖上自己的印记。

    --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全黑了,练习室依旧灯火通明,音乐声不断。

    试了几首歌,效果都不是很好。

    纪繁清坐在钢琴前,面容严肃,不知疲倦地重复着副歌部分的旋律,让他一遍遍调试声线。

    长时间魔鬼般的训练下,靳逍没忍住偏头咳了两声。

    纪繁清手指一顿,这才收了音:“算了,先休息一会儿。”

    靳逍哦了一声,从高脚椅上下来,拿了瓶赞助商的水,拧开,然后递了出去。

    大概被伺候惯了,纪繁清自然地接过喝了一口。

    两人安静地喝着水,靳逍忽然道:“我想换个风格。”

    纪繁清以眼神询问。

    他现在选的,仍然还是他擅长的快节奏舞曲风,毕竟跳舞是他的一个优势,能够掩盖唱功的不足。

    “我想唱汪雨老师的《情终》。”

    靳逍说完,视线便定定落在了纪繁清的脸上。

    练习室安静了一瞬,纪繁清的眼神有些放空。

    往事如海底的暗涌,幽深晦暗,一幕幕翻涌而上。

    矿泉水瓶在手中摩擦出咔哒的声响。

    《情终》是六年前他给汪雨写的歌,那时的他尚且年轻,很多情绪找不到出口,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雷雨夜,他在出租屋写下了这样一首歌。

    这首歌让素有“情歌王子”称号的汪雨,再次登顶歌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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