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2)

    既然这样,那她也就不会客气了。

    这个林耀是原主母亲的第一任经纪人,带着原主母亲从新人成为当红花旦,但后来因为身体原因辞职去了国外治病,再后来就在国外定居了,但和原主母亲的关系一直不错,季余笙在小时候见过他很多次,但最近一次见面已经是六年前,在原主母亲的葬礼上。

    “嗯,上午刚下飞机就联系我,想约你吃饭,说好久没见你了,怕再不看看,以后走大街上都认不出来了。”周志辉见季余笙表情有所松动,继续道:“咱们走吧,现在时间还早,咱们先去商场买套衣服,再去饭店。”

    “林叔叔回来了?”

    买完衣服,在路过一家理发店的时候,周志辉叫住了季余笙:“余笙,你的刘海太长了,特别影响视力,顺道就剪一下头发吧。”

    “不用了,我自己坐汽车。”季余笙果断拒绝,平日里连问他要生活费都费劲的人,怎么会好心的突然主动来接她放学。

    “是这样的,你的一个叔叔从国外回来了想见见你。”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周志辉眉头不可察觉的微微皱起,但很快又松开:“之前是舅舅太忙忽视你了,这样吧一会回家的路上叔叔带你去商场逛逛,你看你这大衣都旧了。”

    季余笙在记忆里搜寻这个名字。

    季余笙看着周志辉的脸,笑容很盛,但看着有点假。

    季余笙现在可以说无依无靠,如果林耀能帮她一把,或许她有机会早点脱离周志辉这一家,说不定还能用到一台可以打游戏的电脑。

    季余笙觉得周志辉主动带她买衣服,一定是怕林耀看出破绽。

    周志辉看着季余笙没有丝毫怀疑的挑着衣服,心里松了一口气:“余笙啊,你试试这条裙子,过几天暖和了刚好可以穿。”

    从衣服到鞋子再到外套,季余笙一个没落下,她现在很怕冷,而她的外套都不是很厚的那种,刚好可以趁此机会买一件厚羽绒服,虽然天气在一点点变暖,但冬天总会再来的。

    说实话,季余笙早就想剪头发了,不光是剪刘海,她是想直接剪成短发。

    “嗯,你妈妈生前的好朋友,林耀记得吧,你小时候也见过的。”

    “你好歹也是个明星,怎么能坐汽车呢。”

    “如果你不希望我坐汽车,你可以多给我点生活费,那样我就可以像周心蕊一样打车。”季余笙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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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说吧,你今天找我要干什么?我的公交车马上到。”

    “我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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