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2)

    沐川跪下。

    田建义长大嘴巴,久久没说出话。

    皇帝表面功夫做的好,却不给他实际想要的。

    卢自明死无对证,目前没有焦宏达通倭的线索,高远王那边不用问就知道是什么情况,最令沐川心灰意冷的是皇帝的态度。

    沐川走近,高大的影子压在田建义肩膀,低沉嗓音透着巨大的压迫:“卢自明通倭证据确凿,论罪当诛九族,而你的正妻是卢自明的妹妹,理应当诛。”

    “东川侯接旨。”

    “臣领旨。”

    又不是傅初雪,来找不痛快,他没理由惯着。

    潘喜皮笑肉不笑,“叛国通倭之罪当由朝堂定夺,皇上已知晓此事,特派锦衣卫与高远王、东川侯三方会审。”

    沐川点头。

    说明嘉宣看了奏折,知晓西陲官员可能通倭,但不管,同时也表明二人情感并无间隙,遂邀他参加婚礼。

    潘喜官靴停在三步开外,鞋尖绣着金文。

    潘喜笑得邪乎,提点中颇有敲打之意:“三方会审前还望侯爷莫要妄动,坏了皇上定的规矩,龙颜震怒,可就不好了。”

    左司马继续问:“下官去请高远王?”

    “人骨用来做什么?”

    十日转瞬即逝。

    驿馆岂止尚好,用奢华形容都不为过,上房空间比善县的两倍还大。

    天道好轮回,本想借着正妻上位,没成想被正妻搞到命没。

    沐川抱着膀子,全然一副土匪做派。

    八月上旬,掌印太监潘仪的干儿子潘喜到富宁郡宣读诏书。

    刚刚住下,当夜高远王便派人传话,邀东川王去醉香阁吃花酒。

    沐川仿若置于荒漠,明知绿洲就在前方,却身陷囹吾寸步难行。

    沐川摇头。

    沐川接过圣旨,手中之物仿若有千斤重,压得直不起膝盖。

    事不关己,各方高高挂起;触及利益,周围全是劲敌。

    沐川说:“不去。”

    沐川又道:“不过本侯已经全面封锁消息,卢自明还未定罪,是通倭还是贩卖私盐,全凭本侯一句话。”

    初到西陲,不为他接风洗尘,现在放马后炮。

    潘喜传达的只能是皇帝的态度,他相信皇帝,但没想到皇帝不仅不助他查案,反而派潘喜来阻挠。

    左司马委婉道:“将军这……是不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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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倭何时也需三方会审?

    潘喜上前搀扶,“东川侯快快请起。”

    翌日,高远王派人来营中请沐川,说为东川侯置办了尚好的驿馆。

    通倭证据不全,只能以擅自增税罪去审焦宏达,但是审知州就一定要知会高远王。

    送吃的住的照单全收,要办正事儿不领情。

    沐川愈发看不懂。

    如果听傅初雪的话,不给皇帝上疏就好了。

    高远王若与私盐有牵扯,那就算他同意审焦宏达,短时间内也是审不出什么结果。他想为十万忠魂复仇,暂时不能卷入地方案件。

    沐川躲开他的手,缓缓站起。

    夏季闷热,卢自明干涸的血渍在潮湿的空气中蒸发,田建义嗅到腥味儿,额头汗珠“嗒”地砸在石砖,牙关打颤,哆哆嗦嗦道:“焦宏达新宅地下室有很多人骨。”

    沐川沁了口浓茶,以狼嚎笔尖沾满浓墨,伏案奋笔疾书。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高远王明知他要审焦宏达,还要作壁上观,倒有些坐实了是贩卖私盐团伙的保护伞。

    三年的情感,换不到一场审讯。

    虽然傅初雪说要提防皇帝,然地方官员通倭皇帝决不会坐视不理,在皇宫与嘉宣朝夕相处三年,沐川相信皇帝会念旧情。

    等了半月的诏书,不是让沐川提审焦宏达,而是宣布皇帝两月后大婚。

    田建义哭诉道:“草民真的不知,若东川侯执意屈打成招,那便杀了草民吧。”

    出审讯账后,左司马问:“要查焦宏达吗?”

    “丞相曹明诚之女温婉贤淑,朕慕其风采,于十月初一大婚,特此诏东川侯回长唐。”

    奏折中言明是以私盐的罪逮捕焦宏达,审通倭之事,望能准奏。

    说明高远王之前不愿借粮、盼着他快些走;现在可以让他查案,但一时半会儿查不完,很可能会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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