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2/2)

    【刘彻:若敌国奸细伪装成百姓,闯入军营,也不能损及一毫?】

    【秦念:政策的提出与实施,本该有丞相统筹各部门。丞相固然会因此权力颇大,但丞相若有真才实干,政务总归是能办妥的——毕竟办不妥,丞相就得面对皇帝的怒火,轻则免官重则搭上性命。】

    【秦念:你知道废除丞相一职,带来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吗?】

    重臣于国有利的改革,在党争之下人死政息。

    【秦念:这就是为什么朕要求军民不能混住。凡军队驻扎区,皆为军事重地,擅闯者以间谍论处,不算百姓。】

    但这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朱元璋多次查阅秦念所言,对她的性格已相当了解。

    她既然这么问,那么自己的答案大概率是错的。

    但他一直想的是如何阻止党争,还真没想过相权分散,会致使无人担责。

    党争之下,明帝屡遭刺杀。

    这本质上也是一种分权。

    见律法之说告一段落,朱元璋连忙问道。

    刘彻确定官制改革与军制改革,在秦念时期都已经施行。

    【刘秀:相权分散之后,就无人担责?】

    于是朱元璋的回答都不由得带上疑惑。

    大唐虽然设丞相,但丞相数量不定,入阁议政者皆为丞相,数量可多可少。

    【秦念:不,是无人担责。】

    身为皇帝,刘秀也不愿见到六曹尚书关系莫逆。

    【秦念:各部门会相互推诿。甲部怪乙部不配合,乙部怪丙部的财政跟不上,丙部怪各部门支取太多款项,甚至可以怪甲部的改制导致税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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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彻:原来如此。】

    刘秀知道就算解决党争一事,只要政策触及各部门自身利益,各部门之间也会互相“使绊子”。

    对秦念所言诸法,只能让文官尽数记下,之后再逐一研学。

    朱元璋无言以对。

    【秦念:民法涵盖物权、合同、劳动法、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

    【朱元璋:党争?】

    【朱元璋:朝堂之内,是否设丞相?】

    否则不会如此环环相扣。

    但正如她所言,禁止军队收针,就能防止军队割据,有何不可?

    【朱元璋:……】

    此时的尚书台未有互相推诿之事,是因为自己勤劳不怠,且掌控实权。

    【秦念:刑法针对刑事犯罪,需经司法部门裁决。】

    同为不设丞相,刘秀对此事也极为重视。

    【刘秀:……】

    【嬴政:何谓物权?】

    其实关于党争一事,刘秀这二十日来也并非全然寄望于秦念之策,自己也想了许多办法。

    【朱元璋:?】

    此言着实太有道理。

    正如秦念所言,是集皇权相权于一身。

    【朱元璋:若指定一人负责?】

    【秦念:行政法针对官吏,考核奖惩、任免升贬、上传下达、施政执法等都归类其中。官吏不是只需遵循行政法,而是比百姓多一部需要遵循的律法。】

    朱元璋身边没有法家之人。

    接下来秦念解答了很多与律法相关的问题,提问之人主要是祖龙和刘彻。

    可后世汉帝若能力不足,亦或不勤于政事,这群臣互相推诿之事,就必然会发生。

    此言颇似商鞅韩非之法。

    其私心就是极为重视百姓。

    【秦念:给的权力太小,这个负责人就是天选冤种,因为镇不住各个部门,政务照样难以推行。给的权力足以统筹各部门,那不如直接改称丞相。】

    【秦念:如此来回推诿,可确保相关部门人人有责——说不定也真是人人有责,毕竟党争之下,只要能给其他部门使绊子,自己吃点亏也不是不行。】

    【秦念:行政处罚法针对行政犯罪,执法部门可以按规定直接予以处罚。如百姓不服处罚,可申请诉讼至司法部门裁决。】

    【秦念:分割相权之后,唯一的负责人是皇帝,但没人能追责皇帝。既然无人担责,行政效率就会越来越低下,因为群臣很快就会意识到: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如此一来,国家只会越来越僵化保守,走向衰亡。】

    李世民这才发现三省六部制居然存在如此大的隐患。

    这应该是在扮演身边有李斯和张汤这两位法家代表人物,才会不停追问,且问得极为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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