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2)

    有人说:【鹤爵之所以会转到这所高中, 难道你从来都不觉得奇怪吗?像他那样高高在上的富家少爷, 这所普通的高中能配得上他的身份吗?】

    【鹤爵这个人报复心极强,尤其在意别人是否对他保持忠诚,假如有人背叛了他一次, 他会狠狠地给对方上百次的回击, 直到对方彻底在这个社会上无法立足为止!】

    沈望颤抖着手,将照片翻转了方向。

    沈望尘封的记忆像是被当头敲了一棒,震得脑仁生疼,连双目也不挺摇晃,强烈的眩晕感还伴随着口腔的苦涩。

    落款,认认真真地写着。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睡着觉的鹤爵呢。

    最终全部集中在他的心脏,不停地化作利刃,一刀刀切割他的心脏。

    沈望握着电话,偷偷地看着尚在熟睡中的鹤爵。

    白寒书。

    沈望羞得捂住了脸孔,依旧从指缝中窥视着鹤爵的脸孔。

    【鹤爵可是有一个青梅竹马,两人小的时候好得能穿一条裤子, 白家的小少爷, 连名字也比你好听, 叫白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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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寒书。

    其实那三天三夜之后,沈望是体力消耗最多的那个人, 他怎么可能轻易比作为攻方的鹤爵跑得更快呢?

    ——他应该,不会嫌弃初夜给的是我这样一个人吧?

    你是多余的,你是无用的。

    沈望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到这个陌生的孩子,就能准确无误地想到这个男生的名字。

    你是废品!

    你也多去学学新姿势啊

    所以他很羞耻地拨打了酒店内的电话,告诉柜台,鹤少爷需要吃东西。

    照片的背面,以秀气的钢笔字写着:

    至我最亲爱的朋友,愿友谊长存,一辈子都不分开。

    有人说:【鹤爵并不是真正地喜欢你,你这个垃圾一样的东西, 只不过是鹤爵捡的一条狗而已。】

    白寒书。

    还有人说:【即使他对你有所迷惑,也不过是图你像个小宠物一样, 逗一逗你, 玩一玩你, 直到感觉廉价的东西果真没什么乐趣, 扔也就扔掉了。】

    刻意掩埋的陈旧记忆瞬间被撬开一角, 从内里流淌出令人窒息的污浊的液体。

    他永远记得这个名字, 也永远记得这个名字的主人,在鹤爵的前半生中,充当了如何重要的地位。

    可是他体能透支, 真的好饿,再不适当补充点食物,可能就要昏迷过去了。

    白寒书。

    那天早晨醒来,沈望其实特别的疲劳, 浑身的骨头仿佛被人拆解开来,又重新拼装起来。

    这个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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