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卖花女 第79(2/3)
如果换个思路,规定离婚后的外村人不能再拥有土地,原先拥有的土地收回合作社呢?
但女人通常嫁到外村,难道要把本村的地分给外村吗?
海泽尔:“……”他说的其实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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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不行的。”有村民说,“那我们村的土地不就成了外村的?要我说,干脆谁也不能把土地当做财产分给外村人,带到外村也不行。”
每天,鲜花基地都会采收一批鲜花。每天,都会有货车开到青塘村,把鲜花都收走。这时候,就不是以十扎、二十扎为单位,而是论车。
七月,茜茜销售告一段落。这几个月,海泽尔等人忙得昏天黑地,十分疲惫,所以结算工钱后,海泽尔又发了红包。
青塘村也不只有土地值钱,还有海泽尔传授的经验技术,两者可能随着外嫁女传到夫家。
海泽尔皱起眉头,因为这对莎拉这种想招赘的女人不公平。丈夫娶妻子,家里会得到妻子一个人的份额,还无痛得到孩子们的份额。莎拉招赘,丈夫没有份额,孩子还是她自己生的。
见到重瓣圣星百合都卖出去了,人们十分惊讶。想不到这些野花也有这么多人来买。
竞争对手的出现是必然的。在采收的时候,有些花商就想偷偷去挖种球。但海泽尔还是希望能出现得晚一点,给青塘村做好做强的机会。
这看起来公平,但大部分女人是嫁到别村的。
所以,海泽尔提议莎拉招赘婿。这样的话,莎拉和自己的孩子依然是本村人,这个是没有疑问的。
海泽尔初步定了三条规矩:
1只有青塘村的村民才能加入合作社。
因为卖花,天天都有外地人来青塘村,青塘村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有机灵的村民还摆地摊,卖食物和水。
讨论时,有人提出疑问:“有外村人知道我们村的圣星百合卖得好,有钱了,所以向瑞波家的大女儿莎拉提亲。外嫁女能带走土地吗?”
土地是按人头分的。女儿未嫁前,也因自己的存在分得土地。但一旦她嫁到别人家,那该怎么算?
那么,这个问题会迫使你想更多的问题。比如来自外村的妻子和青塘村的丈夫离婚后,妻子会带走孩子吗?带走几个?那几个孩子的土地也要收回吗?这样一来,会不会孩子们不想跟妈妈走?
但村民对赘婿是否有资格分土地有争议。一个大叔说:“外村过来入赘的男人一定不可靠。他入赘分到土地后就变心找一个小老婆,再生个孩子,再把土地传给这个孩子。我是男人,我还不知道吗?”
从海泽尔的私心看,她希望成员最好都是本村人,方便管理土地,也稳定。土地也不要作为私人财产被带到外村。
至于花商运走后怎么卖,自然是他们的事。青塘村做的是鲜花基地,按批发价卖。
海泽尔也为难。哪怕在现代,外嫁女拥有土地也是个很难的问题。
这个话题立刻招来腥风血雨。村民一片反对之声:“不行,不可能,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
但是,在招收新人之前,需要讨论定下合作社的章规。比如说,村民怎么兑换土地?
剩下的仍需要完善。
很多人于是想加入合作社,甚至还有外村来的,但海泽尔坚持只能让青塘村的村民参与,因而更加得到本地人的好评。
如果是嫁到本村,那么还比较好解决。如果夫家也加入合作社,可以直接流转;即使没有加入,夫家也可能为了得到妻子的嫁妆而加入。
但是,村民一致同意嫁到青塘村的女人可以分土地。
2加入合作社才能获得土地。
3不论性别,加入后满一定时间,可以兑换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