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2/2)

    每个都无限接近于《暗色修影》的情节。

    随着越来越多“林珍”出现在案发现场的证据被警方找到,林珍的嫌疑也越来越重了。

    现在是彻底还不清了。

    毕竟之前林珍可是口口声声《暗色修影》是她原创,现在又说是抄袭的,简直变脸比翻书还快。

    再看时间,林珍大叫:“那个不是我啊!那个点,那个点我在家里睡觉!我根本没有去这个小区!”

    但紧接着,警方就找上门,满脸严肃地问:“你是林珍女士?”

    林珍惶恐点头:“我是。”

    林珍:“哎呀,一个包而已啦,都是小钱,跟你们说,写文赚的不算多,我现在跟人学炒股,一个月啊,最少这个数呢。”

    林珍感到无比的崩溃:“不是我!那个女人不是我!你们相信我!到底是谁在害我???”

    一开始,林珍并不知道怎么回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珍看着两人落魄倒霉的样子哈哈大笑,前世的郁气也消散了一点。

    林珍卡壳了,她说不出能证明她的人。

    “这种书为什么还不封?不对,这种作者为什么还没被抓起来?”

    “别说了,报警吧,实在是太可怕了……”

    看着监控里,另外一个“自己”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时,林珍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更要命的是,警方确实发现那几个案发现场附近处都有“林珍”的身影。

    还没半个月,他们就亏空了所有的积蓄。

    于是林珍被判处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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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警方在案发现场某凶器上,发现了半枚指纹,经核对就是林珍的。

    这其中还有许多是他们问家人朋友借的钱。

    “卧槽,这本书居然是作者的杀人笔记!!!”

    于是他们俩就这么被林珍拐进坑底了,林珍把记忆里数支此时看着势头颇好,实际马上就要跌到谷底的股票推荐给了他们。

    “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几天后闺蜜和秦恒的股票一路飘绿,跌,跌,跌,跌得他们从脸色到眼珠子都是绿的了。

    林珍隔着防盗门把两人羞辱了一顿,然后才赶走了。

    两人的逻辑还很彪悍,一心觉得这个股票都是林珍鼓动他们买的,林珍肯定得负全责。

    林珍眼中浮现出惊恐的神色:“不,不,不是这样!我没有杀人,我没有!!!”

    “《暗色修影》不是我写的,它是我抄袭的!原作者叫崔澜,你们找她去啊!!!”

    因为,这天早上,她的书突然被无数读者给攻陷了。

    里面是由一个又一个犯罪小故事组成的。

    但是无论林珍承不承认,她都被拘留了。

    闺蜜倒吸一口凉气,看着手里的假驴牌包,深信不疑。

    那些女尸啊怪尸啊,都是她用傀儡一比一还原的。

    林珍获罪了,《暗色修影》有多少个小故事,林珍手里就犯了多少条人命。

    可是监控里,那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又确实不是她!

    但是,林珍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

    以上,当然都是崔澜搞的鬼!

    警察表情严肃:“谁可以证明呢?”

    两人慌不择路地去质问林珍,顺便想问林珍拿点钱,没错,拿,不是借。

    然后自以为不着痕迹地和秦恒交换了一个得逞的眼神。

    警方露出了鄙夷的表情,认为林珍在胡乱攀扯人。

    因为后台的各种攻击谩骂的私信和评论实在太多了,看得林珍目不暇接。

    说着,林珍做了一个手势。

    秦恒也是心动不已。

    前面说过,这本书是惊悚悬疑向的。

    第一个小故事是对面楼层的红衣女尸,第二个小故事是被残忍分尸的孩子,第三个小故事是封在墙中的无头怪尸……

    现在警方高度怀疑,这些事件的幕后真凶就是林珍。

    《暗色修影》就是林珍的杀人笔记。

    闺蜜不知道包是假的,满意地拿在手里看来看去:“珍珍你可真好。”

    现在,那些小故事都成真了!

    三言两语,忽悠着闺蜜和秦恒把全部积蓄都扔进去了。

    公安局里,林珍被告知了一件荒谬无比的事情:《暗色修影》里面的事情,竟然都成真了!!!

    林珍紧紧咬住嘴唇,好悬没把“暗色修影不是我的”给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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