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第256(1/2)

    我没能留住她。

    分手那十年。

    我他妈就像个神经病。

    一边治病,一边上学,一边想她。

    每年想,每天想。

    想她这个人,想她放弃的原因。

    想不明白。

    金钱、时间、陪伴和爱。

    我哪一样没给她。

    她一句想看流星,后面我真在国外天文台买了颗星,没告诉她,名字就叫念念星。

    念念的念。

    想念的念。

    林星泽的星。

    我许愿,她能想起我。

    因为我那时以为,她不够爱我。

    第二次结束,我说的。

    挺混蛋,但没办法。

    我一不想耽误她,二累到想死,一了百了。

    真心教不会。

    但我没预料到,她竟然那么难过。

    我怕她哭,她掉一颗眼泪我都心疼,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挖出来送她。

    差一点就守不住。

    但转念一想,还是算了。

    我没法接受自己在她眼中憔悴变丑的模样。索性听家里安排,逃到了国外。

    第二次不告而别,我做的。

    狠话说尽。

    为她好。

    捡回一条命。

    赶紧又跑回来找她。

    挺没出息。

    飞机上做梦梦见她和别的男人结婚。

    气醒了。

    懂了。

    既然放不下,凭什么不能回头继续,计较这些干嘛。

    杨梓淳真是个好样的。

    我时常控制不住想,如果没有她,是不是我这条本就不算平坦的爱情路还能少去很多没必要的波折。

    答案不攻自破。

    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就两件,至今令我很不爽,一是养我的猫,二是逗我的妞。

    但也有好处。

    起码关键时刻站我这儿。

    用她的话来讲,总归男人没好东西,但谁让我们念念眼瞎看上你,你知足就行。

    我谢谢她。

    记得我们刚在一起时,我和她说过我这人不信承诺,只看行动。

    她说记住了。低头服软还不忘照葫芦画瓢地夸我做的比说的多。

    我想这难道不是应该?

    但其实,这话的重点在后半句。

    我希望她爱我,且只爱我,一反常态信奉起一生一世一双人的逻辑。

    愿意因她活,也心甘情愿陪她死。

    这是我十七岁生日那天顿悟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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