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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

    “为了美,”我说。

    When one who died for truth was lain

    如果不是他实在唱得太难听,雷蒙德简直有一种演《新白娘子传奇》的感觉。

    ☆、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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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蒙德不怀疑地精在这个地方的捉迷藏能力以及自

    We brethren are,” he said.

    In an adjoining room.

    如此一来,这个地洞,是远比他所想象的可怕的要多的迷宫。

    这首诗各个版本的翻译,我觉得余光中的是最好的,最有诗意,他也不亏是翻译界的超级巨巨。

    黛西很喜欢说话,也很喜欢唱歌。几乎是说着说着就会唱起来,有时候会拨两下琴弦,有时候就这么清唱,一边踩着奇怪的拍子走路,不弹琴的时候还一边比划。

    于是像亲戚在夜间相遇,

    直到青苔爬到了唇际,

    我们便隔墙谈天,

    Adjusted iomb,

    这么说来根本就没有人动过他的标记,而是道路被改变了,他根本没找到自己所标记过的地方,而毫无意识的早就走错了路。

    “And I for truth,—the two are one;

    在地精的带领下,雷蒙德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容易就迷路了,因为这里的岔路是可以被改变的——许多的岔道口上都有机关,雷蒙德第一次看到黛西在通道一侧毫无异样的墙壁上捣鼓了几下,墙壁上的一块石板松动,然后缓慢的下移,开启的开口之外是另一条道路的时候,简直被气的无语……自己怎么就完全没有想到有这种可能!

    同样的,地精也对雷蒙德并不是很信任,他关注着雷蒙德的一举一动,尽管又唱又跳,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一旦发现雷蒙德有任何的准备魔法的动作,他都会快速跑动到足够远的地方,然后告诉雷蒙德如果他施法的话,自己就躲起来。

    又有个为真理而死去的人

    来躺在我的隔壁。

    安息在我的墓里,

    We talked between the rooms,

    这种身不由己的恐惧感,让他更加的防范起带路的小地精来——在这里,地精可以随时把他扔在一个复杂的地方,并且恶意改变道路面貌,让他永远也出不去。

    “For beauty,” I replied.

    余光中 译

    He questioned softly why I failed?

    他悄悄地问我为何以身殉?

    殉 美

    我为美死去,但是还不曾

    And so, as kinsme a night,

    And covered up our names.

    我们是兄弟两个。”

    “而我为真理,两者不分家;

    将我们的名字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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