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2)

    他把脑袋埋进爪子里,还把雪鸮披风套在头上,绝对不会被狼发现他还睁着眼睛。

    可惜了。

    在林区中捕猎比汪白想象中简单的多,埋藏在雪下的动植物足够他填饱肚子,他还遇到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北极兔。

    这附近说是林区,实际上却没有高耸的树木,极夜剥夺了光照,没有光,树叶就无法进行光合作用,难以成长。

    不敢发出声音,更不敢回头去看,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惊醒狼群,惹怒白狼的代价是他无法承担的。

    事实上,他能看到的颜色不止黑白两种,还有深浅不一的灰色、蓝色、红色和黄色等等。

    猞猁和大多数猫科动物一样,有着强烈的领地意识和固定的排泄地点。

    要知道北极狼的嗅觉比狗狗只强不弱,狼哥发现他逃走以后,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如果能多活几天,谁愿意英年早逝?

    就算不抓来吃,当个抱枕也不错嘛,肯定比他的雪鸮披风还要暖和。

    虽然看不到五彩缤纷的世界,汪白却不觉得遗憾,因为他的嗅觉和听觉完全可以弥补这一点缺陷。

    他警惕地竖起耳朵,聆听北极狼绵长的呼吸声,稍有不对他就会立刻中止逃跑计划!

    顾不得多想,他快速循着气味前进。

    它毛发浓密银白,耳尖生有漆黑簇毛,腿长脚掌也大,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起身望向汪白消失的方向,它不疾不徐地追踪而去,眼中散发着幽深的绿色光芒。

    或许他应该尝试一下有没有可能在林区生存,北极林区的土壤肥沃,一定藏着更多的小昆虫,这里还有许多被白雪掩埋的植物,对于杂食性的萨摩耶来说简直是天堂!

    当然了,凭他的速度是不可能抓到对方的,他只能蹲坐在雪地上望洋兴叹。

    猞猁四肢发达,体型较大,属于中大型猫科动物。

    汪白总算明白为什么这里气味混杂了。

    万一被找到,就不是当做储备粮那么简单了,说不定狼哥盛怒之下一口吞了他也说不定。

    为了不被抓到,汪白努力嗅闻空气中的气味,还真让他找到了一处气味杂乱的地方。

    得意的小萨摩耶并不知道,当他离开狼群之后,狼末忽然睁开了眼睛。

    倒是有不少低矮的灌木丛被掩埋在雪中,这些灌木的气味浓重,简直是藏身的不二之选。

    汪白挠了挠肚皮,吃饱了就是容易犯困,但现在还不是躺下的时候。

    就在他终于选定了心仪的栖息地时,另一处的灌木丛中忽然蹿出了一只猞猁,吓得汪白拔腿就跑!

    好可爱的小兔子啊,比普通的兔子还要白,毛发也更长一些。

    称他为天选之狗也不为过吧?

    他得找个温暖舒适的小窝,还得注意隐蔽,周围最好有点其他味道,可以掩盖掉他身上的气味。

    简单来说,他就是想逃。

    但显然不只是他这么想。

    但狗狗的视网膜上只有两种视锥细胞,这让它们的世界少了许多色彩。

    汪白之前昏迷了一段时间,加上心里惦记着逃跑,现下精神头十足,一点也不困。

    极夜到来之后,生物就无法通过日夜更替来控制睡眠的时间,很多时候是它们觉得困了就找地方入睡。

    汪呜呜,好可怕哦。

    众所周知,人的视网膜上有三种视锥细胞,可以帮助人类看到可见光光谱上所有的颜色。

    好耶,成功了!

    其实萨摩耶的视力不好,汪白对比了一下,他如今的视力大概只有人类的四分之三,最远只能看到五十米左右,能分辨的颜色也少了许多。

    汪白忍不住心潮澎湃,谁能想到,他一个小狗崽子,竟然能从穷凶极恶的狼群中逃出来!

    有点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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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憧憬了一番未来,汪白悄然抬起脚步,往狼群边缘缓缓挪动。

    而且狗狗的夜视能力更好,这在极夜环境下是非常大的优势,大大提高了他的存活率。

    至于说狗狗是黑白色盲,那就有点夸大其词了。

    又长又厚的白色皮毛不仅可以为北极兔御寒,更能将它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预防敌害。

    狼群的呼吸声离他越来越远,直到再也听不到。

    这只生存在北极林区的猞猁,学名叫做加拿大猞猁北极亚种,是猞猁中最为耐寒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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